经我区2014年招聘教师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并已公示录用的新教师,请在8月1日、4--5日到我科报到。报到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关人员还需携带下列证件:
1、应届毕业生持报到证;
2、中共党员持党员介绍信;
3、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持教师资格证书;
4、已经工作的人员需衔接工龄的持有关证明:
(1)劳动合同原件(合同期间离开单位的要提供解聘合同)。如有两份以上合同的,第一份合同与第二份合同日期必须对接;
(2)养老保险手册及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单,非普陀的要将养老保险转到普陀。养老保险缴费必须在同一单位缴满12个月以上。少于12个月的,不能计算工龄;
(3)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复印件);
(4)原工作单位工资单(复印件,每年1月和12月各1张);
(5)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还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均须提供材料单位盖章。
5、由于暑假期间学校无法提供生活服务,远途教师请先与我科联系报到事宜。
6、报到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2号楼5楼513室(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尚有不清楚问题可向我科咨询,咨询电话:0580-3015454、3015643。
特此通知。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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