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贺州市昭平县“特岗计划” 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录服务网 阅读:1072 次 日期:2014-08-04 11: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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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缓解农村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矛盾,而且有利于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4〕1号)和《2014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工作通知》(桂教师范〔2014〕28号)精神,我县今年拟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教师132名和中等职业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3名,为做好今年“特岗计划” 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报考昭平县特岗计划教师并通过自治区资格审核后公布名单的应聘人员。报考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考生通过资格审查99人,“中等职业学校特设岗位计划’’考生通过资格审查4人。

三、考生报到及资格复审

1.考生报到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8月14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地点:昭平县教育局

2.考生报到时需交验下列材料的原件,并上交1份复印件(用A4纸复印,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并以材料目录为封面)。

(1)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①《特岗教师报名表》(在全国特岗 网上自行下载);

②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

④教师资格证;

⑤普通话等级证;

⑥英语专业等级证书(英语岗位必有);

⑦应届生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⑧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特设岗位:

①身份证;

②毕业证;

③学位证;

④职业资格证;

⑤教师资格证;

⑥个人求职材料。

3.所提供验证的材料均为原件,并提交A4纸复印件各一份(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在每张复印件右上角签上本人姓名)。同时提交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背面用铅笔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

4.应聘人员必须对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经查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通过自治区资格审查及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的资格复审均合格的人员即可以进入招聘考试。

四、招聘考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竞聘对象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1.考官的组成

根据报考人数设置若干个考评小组,每个考评小组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由县工作领导小组从县评委考官库中随机抽调组成。

2.面试时间和地点:

①面试时间:2014年8月15日

②面试地点:昭平逸夫小学

五、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1.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根据招聘的职位数,县“特岗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成绩排序,按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2014年8月20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编办审核后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予以公示。

2.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特设岗位,县“特岗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2014年8月20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上报教育厅师范处,教育厅审核后,在全国特岗招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可从参加招聘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拟招聘人员体检、集中培训与考试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经体检合格者必须参加集中培训。中等职业学校特设岗位的拟录人员9月1日前教育厅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培训经费由自治区专项列支。不按时参加培训与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的拟录人员的培训由自治区教育厅统筹指导各地对拟录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待定,培训将在2014年9月1日前完成。

培训结束后,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参照公办教师招录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七、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县级人社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2014年9月1日前由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学校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八、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昭平县“特岗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电话:0774-6699771

九、组织考试

此项工作由昭平县“特岗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考试工作。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4〕1号)和《2014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工作通知》(桂教师范〔2014〕28号)精神执行,本县权属范围由昭平县“特岗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昭平县“特岗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6月26日

2014年贺州市昭平县“特岗计划” 计划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西特岗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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