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省直各有关单位、省直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2014年度全国、全省人社工作会议有关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不断健全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职称工作在人才评价方面的重要杠杆作用,经研究,决定在我省开展首次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指导思想与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科学客观、业内认可、社会公认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学科,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打破年度评审模式,坚持重能力、重业绩,不拘一格评价人才,组织开展“绿色通道”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二、评审范围
2013年来全省引进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急需紧缺和高端特殊人才。
三、推荐申报办法
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的方式,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听取同行专家意见和用人单位意见,并在本地区、本部门(单位)进行公示,通过细致扎实的工作,确保把真正急需紧缺人才推荐出来。国家已开展“以考代评”及“考评结合”系列(专业)不参加此次推荐申报外。
首次组织开展“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人员可根据其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特殊贡献,不受台阶限制,不受职称外语限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采取“先上车后补票”,按其学历、资历和工作实绩等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地、各部门请于2014年9月8日-12日,将以下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逾期不再受理。
(一)主管部门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评审函、评审对象公示和公示结果说明材料各一份。
(二)所在单位对特殊引进人才情况说明一份。情况说明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篇幅控制在1000字左右。
(三)申报材料(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2、评审费交付办法:评审费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统一收取后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联系方式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王灏
联系电话:0851-5837328 传 真:0851-5837362
2014年7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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