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县直有关事业单位及企业:
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4年度政工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遵照《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湖南省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职改〔2005〕3号)文件执行。
2.2014年度全县事业单位的职称申报评审,原则上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空缺岗位(专业)差额申报,已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的单位方可进行职称申报。非事业单位的职称申报按原办法执行。
3.各有关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对职称评审材料,须逐一审核原件,并在对应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签署审核人姓名。原件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材料报送时请附原件。
4.申报材料须按照统一要求进行填报和装订,申报人员须提供近期两寸免冠彩照1张。受理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材料为2014年8月4日——15日。
5.中级的评审费暂时不收,初级政工职称评审费125元/人。
如有不明事项,请与县政工职评办联系(县委宣传部政教组,6228853)。
桑植县政工职评办
2014年8月4日
温馨提示:
《政工系列职称评审资料样式.doc》来源于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4年8月4日。
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