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系成立于1984年,下设治安学、交通管理学、保卫学、行政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等6个教研室以及治安学研究所、公共安全实验室两个科研机构,拥有治安学专业及治安学专业交通管理方向、应急管理方向。
治安管理系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现有专任教师43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60%,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人,2名教师被评为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多名教师被评为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6人次被评为学院教学名师,2名教师被评为学院学科带头人。
近年来,治安管理系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承担部级课题3项,厅级课题10余项,在各类学术期刊发表专业论文28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30余篇);治安学专业被遴选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社区警务》、《治安案件查处》、《公安社会学》被评为江苏省高校二类精品课程,《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公安社会学概论》获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情景教学法获得江苏省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治安案件查处》等课件荣获省高校多媒体课件竞赛“好课件奖” ,10余个学生课题获公安部“公安院校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奖”。 同时,治安管理系注重教学科研紧贴公安实战,注重对学生公安业务能力的培养,毕业生的素质受到了公安部门的高度认可,部分毕业生已经成长为公安部门的领导和业务骨干。
治安学专业
治安学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人文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掌握治安管理警务实战技能,具有严明的纪律作风、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实战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公安机关从事治安管理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专业主要开设公安工作概论、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查处、社区警务、公共安全管理、刑事侦查技术、侦查讯问学、保卫学、犯罪学、警务心理学、公安社会学等课程。
本专业秉持理论教学和实战化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训练和公安见习实习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理论考核、技能考核、见习实习考核、论文考核等系统化的考核形式和四证换一证制度,构建“教、学、练、战、研”一体化的教学模式,要求学生掌握常见警情的规范处置、查处治安案件、情报信息采集、开展社区警务工作、武器和警械的使用等能力,并能够运用治安管理的原理和方法,调研、分析、解决治安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学制四年,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公安业务实践任务,经考核合格,且符合毕业其他要求的,准予毕业,获得治安管理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学生主要服务于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也能够胜任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
治安学专业(交通管理方向)
治安学专业(交通管理方向)培养政治坚定,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开展车辆与驾驶人管理、道路交通组织与控制、道路交通指挥与疏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与防治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职业核心能力和一定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素质公安交通专门人才。除基本的治安管理业务课程外,专业还开设道路交通工程总论、道路交通规划与组织、交通管理与控制、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心理学、车辆管理学等交通管理方面的课程。
本专业秉持理论教学和实战化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训练和公安见习实习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理论考核、技能考核、见习实习考核、论文考核等系统化的考核形式和四证换一证制度,构建“教、学、练、战、研”一体化的教学模式,要求学生掌握指挥与疏导道路交通、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对危机与突发事件等能力,并能够运用道路交通管理原理和方法,调研、分析、解决道路交通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学制四年,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公安业务实践任务,经考核合格,且符合毕业其他要求的,准予毕业,获得治安管理专业(交通管理方向)的本科毕业证书,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学生主要服务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能够胜任基本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学专业(应急管理方向)
治安学专业(应急管理方向)培养政治坚定,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社会风险预警、社会稳定评估、应急预案的编制、各类突发事件的现场决策、指挥和沟通、灾后秩序维护与重建、应急法制、公共安全管理等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能够胜任基层公安机关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并具备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职业核心能力和一定创新精神的公安机关满意人才。
除了治安管理的基本业务课程外,专业还开设应急管理概论、风险社会理论、应急法制、警务心理、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警用地理信息学、灾害学等应急管理方面的课程。本专业秉持理论教学和实战化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训练和公安见习实习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理论考核、技能考核、见习实习考核、论文考核等系统化的考核方式和四证换一证制度,构建“教、学、练、战、研”一体化的教学模式,要求学生掌握常见警情的规范处置、查处治安案件、情报信息采集、武器和警械的使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等能力,并能够运用治安管理和应急管理的原理和方法,调研、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学制四年,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公安业务实践任务,经考核合格,且符合毕业其他要求的,准予毕业,获得治安管理专业(应急管理方向)的本科毕业证书,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学生主要服务于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并能够胜任治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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