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试教,备课时量为45分钟,试教15分钟。8:00到候教室集中,参加抽顺序签。
二、考生迟到30分钟不准进入考区,视为自动放弃试教权;抽顺序签后擅自离开候教室者视为自动放弃试教权。
三、禁止将手机带入考区,禁止将备课资料(含课本)带入备课室,违者按舞弊论处,试教成绩记“0”分。
四、严禁请人代为试教,违者,试教成绩记“0”分,并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五、凡有其他形式的舞弊行为者,相关考生试教成绩记“0”分,并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六、试教采用的教科书:
幼师:幼儿园中班下册教科书。
小学:四年级下册相应科目教科书。
七、音、体、美、幼师类考生试教时含有才艺展示内容,试教室只提供电子琴、篮球、彩色粉笔,牵涉其他器材均需自备。
八、8月7日在县教育局公布笔试、试教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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