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甬人考试﹝2014﹞42号)精神,现就我市该项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11月2日
初级:09:00-11:00医疗器械通用知识
13:30-15:00医疗器械专业知识与技能
中级:09:00-11:00医疗器械通用知识
13:30-15:00医疗器械专业综合知识与技能
15:45-17:15医用机械工程专业知识与技能
医用光机电工程专业知识与技能
医用放射影像工程专业知识与技能
医用生化工程专业知识与技能
医用临床工程专业知识与技能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按医疗器械分类原则,分为医用机械工程、医用光机电工程、医用放射影像工程、医用生化工程、医用临床工程五大类,各岗位技术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一个专业类别的考试科目。
二、试题题型及答题要求
各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
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省医疗器械行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参加医疗器械行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交费,考后对全科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参加2013年中级考试且有科目合格的老考生除外),报考人员考前不再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要求到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于7月22日至3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和交费(联系电话:0571-88396764)。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电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报考人员(含参加2013年中级考试且有科目合格的老考生)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备齐“报名表”(全科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还可以上网打印)及附件2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一起交所在单位盖章后自行保管留存。全科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到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具体地点到时在宁波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30日至11月1日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同时在宁波考试网下载应试须知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五、证书发放
对全部科目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考后资格审查的考生,核发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考后审查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不予核发相关证书。
六、考试收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9﹞1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纳。考生的交款票据,在考试当日由监考人员发放。
七、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71-88903247、87046694。
八、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由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各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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