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93年,是上海市最早具有教育部批准颁发国家学历文凭的全日制民办高校之一。近年来,我院外省市招生计划逐年增多,中西部地区计划增幅更大,为了帮助中西部地区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于2012年开始实施。
一、此优惠政策仅针对我院在中西部地区招生的省市,计十五个省市,中部地区为:河北、山西、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海南;西部地区为:重庆、四川、广西、陕西、甘肃、新疆、内蒙古;
二、此优惠政策仅针对2014级上述地区新生中的贫困新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在当地办妥生源地助学贷款,请将证明文件交学工部资助中心审核;
2、在当地开具贫困证明,由乡镇或街道救助中心以上的政府机构出具证明材料;
三、上述中西部15省市报到新生中的贫困生,由学校支付每生一次性资助2000元,先报到交费,待审核结束,11-12月由学校按批准名单打入新生银行卡中;
四、按国家及上海市政府规定,参加助学贷款的同学和被认定为贫困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助学金,以资助贫困学生的一部分生活费来源,根据贫困情况分为:3500元/生·年、2500元/生·年、1500元/生·年三个档次(具体情况以上海市教委当年公布的数据为准);
五、国家还设有励志奖学金,每年一次对贫困学生进行评比,品学兼优者可获得5000元奖学金。历年获奖人数在150名左右(以当年公布为准);
六、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和其他同学一起竞争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每年一次,奖学金额8000元,每校名额6-8名(以当年公布为准)。学校每学期还有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奖面为22.5%。
同学,努力学习,开阔眼界,用行动改变命运,用好政策,创造未来!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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