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社区建设,充实府城镇社区干部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充实府城镇新成立社区干部队伍。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共14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男性年龄在40周岁(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女性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热爱公益事业,热爱社区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5、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由本人填写《2014年凤阳县府城镇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交费。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3-16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携带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4、报名及笔试费:每科45元,两科90元(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执行)。
5、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22日。
(二)考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业务知识(见附件2),两科采取分卷合场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业务知识,试卷卷面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8月23日8:30-11:30。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50%,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占50%的合成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相关地点公示5天。
5、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待定。
6、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合成成绩。
(三)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若最后一名存在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体检,如体检都合格则按面试成绩高者聘用。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员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单位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品德、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员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待遇、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府城镇统一分配至相关社区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享受社区干部同等待遇。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府城镇人民政府、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全程接受县监察局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6721513(府城镇);673594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6722407(县纪委)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府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府城镇人民政府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5日
附件:
温馨提示:
《招聘社区工作上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凤阳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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