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市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南人社通[2014]38号,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有关职称申报工作,并将本单位所需要公需科目测试人数(订书册数)于2014年8月15日前报教育局人事科罗老师处,逾期责任自负。
南明区教育局
2014年8月6日
附:《关于开展2014年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市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二、《关于转发〈关于组织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三、《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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