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同市招聘市文化艺术学校教师公告
来源: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1560 次 日期:2014-08-08 11: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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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教师3名,招聘的笔试、能力测试工作与近日开展的市直中小学教师教招聘工作同步进行。现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就此次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1、招聘岗位及计划: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全额事业单位在编教师3名,其中:戏曲专业教师1名、舞蹈专业教师1名、播音主持专业教师1名。

2、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成为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在编正式教师。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奉献、进取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德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198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

4、学历、专业要求

①报考戏曲专业教师(岗位代码E01),须具有普通全日制教育大学专科戏曲表演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②报考舞蹈专业教师(岗位代码E02),须具有普通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舞蹈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③报考播音主持专业教师(岗位代码E03),须具有普通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播音主持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同时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专业要求按毕业证书所标明的专业认定,学位证及其他证件不作为认定所学专业的依据。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

3、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含2014年参加特岗 已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5、在校就读的研究生不得以原本科学历报考(含2014年被录取的研究生)。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由于本次招考与大同市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同时进行笔试和能力测试,因此,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与资格初审一并进行。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大同市人才市场(大同市惠民里小区33号楼4号商铺)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考生在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并填写《大同市2014年公开招聘艺校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大同市2014年公开招聘艺校教师报名信息表》电子版,报名初审时一并上交;

②报名时须提供应聘者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其中2张粘在报名审查表上);

③按照省有关招聘考试收费标准,每名考生收取报名、考务费160元。

4、报名要求

①请考生务必坚持诚信报考,填写《大同市2014年公开招聘艺校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大同市2014年公开招聘艺校教师报名信息表》与报考条件有关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特别是所学专业务必要与毕业证一致,在资格复审阶段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②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③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拟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报名人数不达竞争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后的计划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到其他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3个科目。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并按50%的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

2、笔试前录取考生指纹作为招考各环节验证考生身份的依据。笔试的具体安排,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并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试前公告。

3、笔试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对参加笔试并成绩有效的人数不达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

(三)资格复审

教学能力测试前,对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主要是依据考生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和有关材料,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审核、确认。

1、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含就业或落实就业单位时已使用过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档案自带的提供本人档案。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①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②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是否试用见习期、是否在校生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③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④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

⑤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3、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产生的教学能力测试名额空缺按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如参加笔试的考生中已无递补对象,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进行能力测试。

(四)教学能力测试

1、教学能力测试(包括专业测试即教案编写和试讲试教),以试讲试教为主,每人备课、编写教案时间9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教材使用中专学校本专业现行教材。

2、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3、教学能力测试后,依据各学科考试总成绩排名(总成绩并列者,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选拔体检、考察对象。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能力测试人数为1:1的岗位,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组指定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业务水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进一步复查。考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公示

对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考生,在大同市人社局网、大同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办理招聘审批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随时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上岗并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聘用人员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在体检、考核、公示环节出现的入围名额空缺均不递补。

五、有关事项

1、本次招考各个环节的工作将在报名后随之进行,招考的各项信息、公告将在大同市人社局网站(www.dtrsrc.gov.cn)及时发布,不再采用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敬请考生随时在指定网站关注有关信息。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考试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2、招考工作在有关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秉承“阳光招聘、诚信考试”的招考宗旨,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考前培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公告由大同市公开招聘市文化艺术学校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2-5189161(大同市人社局考试录用科)

监督电话:0352-6034128(大同市纪委监察局监察综合室)

0352-5024071(大同市人社局监察室)

(如电话提示“语言留言请按1”或“暂时无法接通”,表示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打。咨询问题请勿拨打监督电话。)

附件:

1、大同市2014年公开招聘艺校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2、大同市2014年公开招聘艺校教师报名信息表(电子版)

温馨提示:

《大同市2014年公开招聘艺校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xls》和《大同市2014年公开招聘艺校教师报名信息表.xls》来源于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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