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玉环县2014年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来源: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 阅读:1445 次 日期:2014-08-12 15:18:03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台州市玉环县2014年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台州市人事局《台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台人专[2007]109号)、《关于印发2014年度台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台人社发〔2014〕116号)和省、市有关工程专业资格评审工作通知精神,现将我县2014年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及范围、对象

组建2014年度玉环县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中评委,评审全县各

种所有制性质企事业单位从事机械、电气、仪器及仪表、硅酸盐、非金属及新型建材、冶炼轧制及加工、能源、采矿及矿建、家电、轻工、纺织及丝绸、家具及皮塑、粮食、无机化工及农用化工、石油化工及有机化工、精细化工、橡胶工业、劳动安全工程管理、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计算机整机与元器件、无线电通信技术、计量、标准、质量、地质、土管、探矿及物探、测试、测绘、环保、船体、船机、船电、建筑、交通、海洋与渔业、水利、广播电视、林业农机、医药等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评审条件

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省市新出台的有关技术资格评价条件和办法及2014年度相应专业评审工作要求执行。

(一)学历、资历

1、助理工程师: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及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及以上;非本专业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及以上,非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及以上。(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和成人教育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按初定程序审定技术资格)

2、工程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及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

二年及以上。

申报对象任现职时间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从外地市、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需到相关人事部门办理确认、换证手续。对确认有困难的,需提供担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有关材料,送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确认,通过人员可直接换发资格证书。

(二)论文要求

申报工程师人员需在省市级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1篇论文,或独立撰写1篇3000字以上具有一定学术和实用价值的技术报告,经同行2名以上专家鉴定(技术报告由中评委统一委托鉴定)。

广播电视、林业农机等专业的论文台州市局有另行要求的按市局文件要求执行。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含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满4年(必须满3年)的工程技术人员,在符合政治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3项者,可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晋升工程师职务。

1、在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取得论文证书或收入论文汇编)或省级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第一作者);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过著作或译作;或获省、部级优秀论文三等奖;或获地区级优秀论文奖2篇,其中1篇必须是二等奖以上(第一、二作者)。论文、著作、译作必须具有一定应用价值。

2、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发明奖下同);获省、部级四等奖;获省厅(局)、地区级三等奖或县市级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前三名);或获省、部级优秀新产品、优秀设计三等奖以上主要贡献者。

3、被授予县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技人员、劳动模范;或省厅(局)级授予专业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称号)。

4、长期在生产第一线工作,多次为解决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作出过显著成绩,并为同行专家公认有较高技术水平;或在省、地重点工程项目中取得显著成绩、贡献突出的主要主持、主要实施者;或在技术革新、引进、推广应用或对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并使企业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明显的社会效益。

5、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5年(含)以上。

建筑工程等破格条件根据省市相应评价条件执行。

(四)职称外语要求

职称外语按浙人专[2007]80号有关规定执行。除符合免考条件外,申报工程师的人员须取得全国职称外语C级考试合格证书。

(五)计算机要求

根据浙人发[2008]99号通知,凡年满45周岁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其它免试条件按台人专[2007]109号有关规定执行。除符合免考条件外,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考试,申报助理工程师的人员须获得2个模块考试合格证书;申报工程师的人员须获得3个模块考试合格证书。

(六)继续教育要求

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对象必须完成任现职以来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或学时,按要求参加公共科目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学历认证要求

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28号)精神,对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并在我省自主创业或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八)关于身份证明

为防止申报中“挂靠”行为,企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一至三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最近一次的调资证明材料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对象按《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清单》所要求的送审材料内容和份额报送评审材料,并报经相应主管部门审核。

(二)填报《推荐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提供的资格证明和业绩材料内容必须真实一致。申报对象和所在单位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签字盖章。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已参加评审取得的资格予以取消。有关业绩材料、资格证明等提供原件、复印件。申报材料应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结果在综合表中注明。

(三)报送材料具体要求

1、材料清单1份,贴在纸质档案袋上。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初级一式2份(需贴一寸照片)。

3、本年度免冠白底二寸彩照1张(所有的照片须一致)。背面写上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置于信封内贴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封面上(申报工程师人员不需提供)。

4、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的《推荐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初、中级一式20份(A3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6、身份证复印件。

7、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一套)复印件。

10、任期考核或年度考核(近三年)材料。

11、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复印件。

12、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有关证明材料。

13、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有关证明材料。

14、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集体项目须提供主要贡献依据。

15、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简历,加盖单位公章。

16、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17、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需复印出杂志或著作封面、刊号、目录、所写文章),并提供代表性论文原件。

18、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符合破格条件”栏填写符合各条的理由和依据,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19、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

除《评审表》、《综合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不便装订的原件外,其它材料按序装订成册(A4纸规格)。

(四)报送材料时间

评审材料接收时间截至9月20日。

(五)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须进行网上申报工作。网上申报方式如下:

1、登陆申报网址:http://www.tzrc.cn/rsps选择“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

2、申报人员根据单位或档案关系选择相应的县市区(玉环县)。

3、职称系列选择相应的工程专业(分建筑工程、交通工程、

水产工程、水利工程、广电工程、林业工程、船舶行业、医药工程和其他工程)。

4、上传电子版照片要求本年度拍摄的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左右,照片文件大小要大于10K小于20K,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5、对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综合表要详细填写,认真核对。

6、上传信息后,申报人员可以打印申报表格留存,可合并复印成A3格式作为纸质材料提供到评审部门。

7、申报人员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请妥善保管,以后作为查询的唯一依据。

四、其他

纸质材料等送审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公布、证书发放等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费用报送材料时交纳。表格在附件中下载。

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9日

附件下载:http://www.yhmohrss.gov.cn/lemis/netweb/detail/index.html?newsid=2238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新媒体/短视频平台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099533/13759567129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1093837350(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