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城市管理监督员、座席员队伍,进一步推进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工作人员,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
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城市管理监督员40名。
(二)座席员10名(女性)。
三、岗位工作地点和内容
(一)城市管理监督员
1.工作地点:服从单位安排
2.工作内容:
(1)在所负责的区域内进行巡查、发现、上报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
(2)对电话、公众、新闻媒体等投诉举报城市管理问题进行现场核实确认;
(3)对城市管理事件或部件处理结果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4)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工作时间:每日工作时间段为8:00—21:00,实行三班二运转轮班制。
(二)座席员
1.工作地点:南宁市双拥路48号市应急联动中心二楼座席大厅
2.工作内容:
(1)负责数字城管案件的受理、立案、派遣、派发核查、结案等工作;
(2)负责受理城市管理热线“12319”投诉和媒体曝光的城市管理问题;
(3)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三班倒工作制。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五年一聘,试用期三个月,并接受培训。
(二)基本工资1330元(含个人社会保险)+绩效工资(570元,根据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如本市出台最新利用财政资金外聘人员工资政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三)依法享受婚假、产假、年休等假期;人事档案在南宁市人才中心托管,费用由聘用人员自付。
五、应聘人员的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热爱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2.南宁市户口。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
(6)存在不适宜担任监督员、座席员岗位其它情形的。
(二)具体岗位条件
1.城市管理监督员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其中,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6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优先考虑退伍军人。
2.座席员
(1)女性,体貌端庄,年龄18周岁以上,不超过30周岁(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58CM以上;
(2)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熟练使用计算机,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或计算机操作等级证书优先;
(4)普通话标准,普通话等级考试二级乙等以上优先。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现场报名(咨询电话:5386115)。
2.应聘提交材料:提交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复印。
(1)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手册、独生子女证或二孩证原件、复印件;
(3)填写《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1份,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4)与具体岗位条件相关的有关证明:退伍证原件、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证书或计算机操作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考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面试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通过面试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具有相当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应聘者自付。
(四)聘用
从体检合格者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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