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州河城区河道保洁长效管理,确保河道清洁畅通和创造良好人居环境,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州河城区河道保洁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名额
招聘职位:新州河城区河道保洁员
招聘名额:8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河道清洁工作;
3、年龄18—40周岁(1974年7月30日以后—1996年7月30日以前出生);
4、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5、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符合聘用的其它体检标准。
7、有汽车驾驶证(A\B\C)、退伍军人、熟悉水性、有类似工作经验者优先。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或有其它不良行为的;
(5)违反国家有关计生政策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基本原则
按照“合法、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以面试、体检为主,不进行文化考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1日—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水政监察大队(城北新车站东面水利大厦)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计生部门开具的无违反计生政策证明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和范围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填写《招聘新州河城区河道保洁员报名登记表》
五、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形式进行,内容:谈谈自己对河道清洁工作的认识和了解;自己具备哪些优势等。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面试时间:2014年8月16日—8月21日
面试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一楼会议室
六、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实考核对象,由自治县水利局成立考核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由自治县水利局统一组织到自治县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则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
由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按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九、聘用期限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用人单位须与被聘用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一年,(含两个月的试用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十、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等各项福利待遇按县聘人员执行,由自治县财政全额拨款。签订劳动合同后,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自治县财政拨付到用人单位,再由单位按时上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或者聘用后,如发现资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在报到时确认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聘用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
二0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