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2014年专升本新生定于9月4日—5日报到注册。
2、我校专升本新生报到地点设在教务处学籍学位管理科(新校区多功能大楼211室)。
3、“专升本”学生凭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现场领取“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并同时办理报到手续(需要提前领取通知书的同学请电话预约现场领取时间或提供详细收件人地址由我校统一快递)。
4、新生入学户籍要求:
①新生本着自愿的原则迁移户口关系(按户籍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将户口迁出或迁入我校)。
②凡需要迁移户口关系的学生必须在当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应注明农业或者非农业性质,并加盖迁移出派出所的户口专用公章,户口关系迁移地址为:湖北黄冈师范学院或湖北省黄冈市经济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③迁移证上必须有正确的居民身份证编号,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所写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编号)必须一致。姓名中同音不同字的无效,迁移证上所登记内容不得有任何涂改。
④新生应在家庭所在地认真核对派出所户口迁移证,如有错误,要求派出所及时更正,以免影响入校办理入户手续。在办理入校手续前,请将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一并复印留存,以备办理其它手续。
⑤不迁移户口的新生,必须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薄复印件。
5、新生来校报到时,须带:
①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
②党、团组织关系;
③个人纸质档案。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到原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转移手续。
6、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校专升本新生与相应专业本科生收费一致,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详见《入学须知》。
7、行李物品学校不集中统一购买,学生可自带或在学校及附近超市购买。
8、新生入学不得提前或推迟,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于报到日前两天向学校教务处请假(电话0713-8835812),未经请假或超假三天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黄冈师范学院
二○一四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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