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通知》(柳人社发〔2014〕50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柳人社发〔2014〕91号)的要求和工作程序,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
柳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已发布了面试人员公示名单,参加面试考生须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内(8月18—22日)的上班时间,持面试资格初审材料的原件,到柳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4年8月25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柳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会议室。(柳州市潭中东路66号桂中大厦西面六楼)
三.面试方式:
1.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面试
2.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70%,实际操作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30%。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身份验证
考生于面试当天(8月25日)上午8:30前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资格确认书,经工作人员核验后进入侯考室。
2.纪律要求
8月25日上午8:30,考生在工作人员安排下进行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先后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侯考室的,剩余签号由迟到考生抽签。9:00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3.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0772-2823036
特此公告
柳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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