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考生问答
来源: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网 阅读:968 次 日期:2014-08-14 09: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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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属什么性质?

答:学院属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所界定的独立学院。

2、学院地处天津市什么位置?学院规模与现状如何?

答:学院位于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目前学院占地1297亩,建筑面积29.5万多平方米。在校生近6000余人,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游泳馆、体育场、学生食堂、学生宿舍、校园绿化及各项市政建设完备。

3、学院设有哪些专业?

答:学院现有土木工程(工程造价管理方向)、土木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方向)、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视觉传达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自动化、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学、英语、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向)和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16个专业或专业方向。

4、学院哪些专业为艺术类专业?

答:学院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钢琴演奏)、视觉传达设计3个专业为艺术类招生专业,其中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向)和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专业招收音乐类考生,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收美术类考生。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进行。

5、如果入学时非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可以转专业吗?

答:学院原则上按照考生要求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即使未能按第一专业录取的,入学后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依据《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转专业申请,最大程度满足学生第一专业志愿报考要求。但艺术类和普通类考生不可进行专业互转。

6、招收艺术特长生吗?

答:学院2007年首次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考生须通过学院指定高校特长生等级测试。在自愿的基础上与我院签订协议。协议生效后可在当年的高考录取中,按照国家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经当地招办同意,享受相关的录取优惠政策。咨询电话:022-22410395。

7、学院的学费标准和住宿费标准是多少?

答:学院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普通类专业15000-16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21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1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14年新生入学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8、学院为学生办理集体户口吗?

答:新生入校后,以自愿为原则统一办理学生集体户口,户籍关系由当地派出所迁移至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9、学院是否开设专线车?

答:目前公交公司在学院设有开往北京与天津的专线车。

10、学生毕业后获得何等学历?

答: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符合国家及学院有关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11、学院如何提供就业渠道?

答:学院设有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举办各种层次的校内招聘活动并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招聘会;充分发挥与企业合作的优势,建立学生实习基地和创业基地,学院相继与北大青鸟、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长江证券等单位开展合作培训及建设实训基地,2013年与卡联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试行订单式培养,与合生创展集团实施管培生计划;2014年,宝坻区政府、北京科技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三方成功签署产学研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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