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专业(本科--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当代货币学理论基础,掌握金融业务基本技能与技巧,熟悉金融法规和现代管理知识,能在银行、证券、保险和各类工商企业从事投资、融资、证券的销售与交易及其它与货币资金管理有关的业务,以及在其他经济或金融管理部门、科研机构从事理论研究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经济学科和金融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系统掌握金融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金融学科科学研究的方法。具有能初步从事金融学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掌握一定的金融管理定性与定量分析方法,能够对现实金融问题进行研究;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技能。
主要专业课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财政学、国际经济学、金融学原理、国际金融、证券投资学、保险学、商业银行经营学、中央银行学、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金融市场学、银行会计、投资项目评估、国际贸易实务、期货交易实务、计量经济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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