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视频监控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5名视频监控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热心维护社会治安工作,具有良好的法制观念和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96年8月1日至1974年8月1日期间出生)的中国公民。
(四)身心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无精神病史,并通过招聘视频监控员的体检。
(五)具有中专或者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计算机专业知识,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每分钟打汉字速度30字以上。
(六)能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七)应聘人员中同等条件下部队复退军人以及警察学校、司法学校、体院、体校毕业人员、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等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的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完成招聘人数目标为止,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11点半,下午2点半至4点接受电话报名并预约面试,预约电话:83115612,联系人:夏小姐。
2、面试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98号。
3、应聘人员面试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中专或者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符合第二代身份证照片要求的彩色相片3张;
(6)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本人失业手册,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本市);
(7)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报名人员自行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
(二)面试:设资格审查和计算机基本操作考试两个环节。
1、资格审查
所有应聘人员须经过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计算机基本操作考试
计算机基本操作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OFFICE等办公自动化软件的熟悉情况及打字速度。
(三)体检 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到指定的区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政审
政审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审查,发现应聘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四、录用和工资待遇
1、被录用的人员,由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机关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0天。
2、工资待遇:本次招聘的视频监控员月平均工资约为2100元/人(已扣除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二O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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