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吉水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吉水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附件1,后文简称《报考岗位表》)。
2、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年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2日至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吉水县行政中心北楼(县政府)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文简称人社局)146-149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不能亲自前来报名的可委托他人带齐报名所需材料代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3)部分招聘职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复印件各1份;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5)《吉水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1份(自行下载并填写)。
(6)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应在证明中注明应聘者不在试用期内。
5.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缴费手续。应聘人员每人缴交报名费50元。
6.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7.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吉水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不退回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卫生、计生系统职位(会计岗位除外)笔试和面试两科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其他职位(含卫生、计生系统会计岗位)笔试和面试两科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由吉水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系统职位(会计岗位除外)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科目分别为《临床学基础知识》、《护理学基础知识》、《医技基础知识》、《中医学基础知识》;其他职位(含卫生、计生系统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每一职位对应的笔试科目见《报考岗位表》。考试不指定范围和教材。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9月3日至9月5日带身份证到吉水县人社局139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3)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遗失身份证者,必须在考前持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吉水县人社局办理准考手续。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工作由吉水县人社局实施。面试工作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0天内完成。面试前,吉水县人社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考生面试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如有应聘者提出放弃等而出现岗位空缺,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递补人员联系不上、资格不符等原因再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4)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1:1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取,否则,不予录取。
(5)面试的具体事宜详见吉水县政府信息网或吉水人社信息网发布的面试公告。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卫生、计生系统职位(会计岗位除外)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其他职位(含卫生、计生系统会计岗位)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吉水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核由吉水县人社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4.体检前在规定时间内如有考生提出放弃等而出现岗位空缺,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体检后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吉水县人社局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吉水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1、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实行人事代理。服务期未满提出调出县外、离职、辞职等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以下情况三年内不得报考吉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1)考试作弊;
(2)不参加体检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放弃;
(3)自动放弃考核或聘用。
3、考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等其它未尽事宜,届时将在吉水县政府信息网:www.jishui.gov.cn,吉水人社信息网:www.jsrs.gov.cn上发布。请注意及时查看。
4、公开招聘工作由吉水县纪委监察局实行全程监督。
5、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吉水县人社局 0796-8689437
监督电话:吉水县纪委监察局 0796-8689386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4日
附件:2014年江西吉安市吉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
温馨提示:
《吉水县考试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近更新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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