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报考人员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等级考核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发【2014】220号)文件精神,认真核对本人报考条件和基本情况,以市工考办审核通过并发放给各培训报名点的《报考人员花名册》为依据,本着自愿的原则,购买教材和参加培训。
2、技师考评包括以下四项内容: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含论文)和综合评审。其中专业理论、职业道德于2014年10月18日(星期六)统一以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含论文)以现场操作综合评估的形式进行,分工种由市工考办委托的考核机构从笔试结束次日起陆续组织实施,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的通知并保持个人手机通讯畅通。
3、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和技能考核,两证缺一不可。按照国家职业资格有关规定须持证上岗的汽车驾驶员等工种,报考人员在参加技能考核时还另须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等原件。笔试准考证的打印时间为2014年10月11日12:00至2014年10月17日中午12:00。
4、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分别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三项成绩均在60分以上(含60分)且总分达到评审建档线(市工考办根据考试成绩情况报省工考办确定)者,方可进入综合评审范围。
5、为确保技师考评工作的公平、公正,市工考办将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中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将严格按照《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按照陕西省工考办关于严格考试标准、控制合格比例的指示精神,考试竞争性较强,希望应试人员在考试中注意保护自身利益,防止互相传抄等作弊情况的发生。
6、评审工作结束后,市工考办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技师考评合格人员名单,由本人所在单位予以公示。
7、领到技师证书的人员,即取得被聘任资格。签订《工人技师岗位聘约》后,在聘任的下月起享受技师的相关待遇。
8、西安市工考办咨询电话:88360322
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
二○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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