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昌宁县2010年特岗 公告
来源:昌宁县教育局 阅读:5980 次 日期:2010-06-18 18: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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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0]40号)及《保山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安排的通知》(保政教发[2010]128号文件)要求,今年的特岗 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继续实行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面试由县组织。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经县委政府同意,现将招考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0年我县设招聘教师岗位105个,其中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13个(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聘),特岗教师92个。初中岗位37个,小学岗位55个。为确保招足92名教师,县招按特岗教师招考办法与特岗 一起组织实施,符合特岗条件的报省市批准为特岗教师。具体岗位及人数是:

(一)初中岗位(37个)

语文5个,数学5个,英语5个,物理2个,化学2个,生物2个,政治2个,历史2个,地理2个,音乐2个,体育3个,美术2个,信息技术3个。

(二)小学岗位(55个)

语文17个,数学17个,英语6个,音乐3个,体育4个,美术4个,信息技术4个。

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1个岗位。若有岗位招聘不足,其指标由县教师招考领导小组确定调剂使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

(二)初中岗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县内外户口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昌宁户口毕业生。

(三)小学岗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县内外户口毕业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县内外户口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昌宁户口毕业生。

(四)报考音乐、美术、体育、英语、信息技术五个科目岗位必须专业对口;报考初中其他科目岗位专业能对口的要求对口,不能对口的要相近,报考小学其他科目岗位没有对口专业的以相近专业对口报名。

(五)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

(一)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6月21日—6月25日;

(二)现场报名地点:昌宁县教育局人事科(三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 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的《2010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的《2010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由应聘毕业生在云南省教育网下载);

2. 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

3.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 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 免冠半寸半身近照1张。

四、准考证发放和笔试时间、地点

(一)准考证发放:2010年7月21日— 22日在昌宁县教育局人事科(三楼会议室);

(二)笔试时间:2010年7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三)笔试地点:昌宁县第三中学。

五、笔试其他事项

(一)总体安排

笔试由省教育厅负责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考务工作由县具体负责。

(二)笔试内容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 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为两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六、面试和体检

(一)面试。笔试结束后,组织面试。面试前需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如证件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由县教育局、县人事劳动局共同组织,临时派遣考官,面试主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语言交际能力、职业素养、事业观念及潜能等,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学业成绩为依据,分值为80分。考生的仪容仪表、语言交际能力、职业素养、事业观念及潜能采取与考生面对面交谈方式进行,当场定量打分,每项分值为5分,共20分。

(二)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将情况报送省特岗办核准后,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七、聘用

考核、体检、政审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无检举即办理聘用手续,由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聘期三年,与县招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三年考核均合格、自愿在本地学校从事农村教育工作者,报保山市人事部门批准,直接纳入国家正式在编教师管理。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得报考国家公务员和研究生,不得调动到非“特岗计划”设岗单位。

招考工作请县人大、县政协和县监察局派人参与,全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875-7130786。

特此公告

保山市昌宁县2010年特岗 岗位计划表(县市区)

昌宁县教师招考领导小组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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