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3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和《保山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安排的通知》(保政教发〔2010〕128 号)精神,现将我县2010年特岗 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度特岗 指标分配的通知》(云教人〔2010〕39号),2010年我县招聘特岗教师100名,其中,招聘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岗位70名,招聘专科学历毕业生岗位30名。招聘公告请登陆施甸县政府信息子网站(bssd.xxgk.yn.gov.cn)再点击教育局查询,也可致电施甸县特岗办查询,电话:0875—8126705。
二、考试有关要求
(一)报名
1.招聘对象
(1)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施甸籍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应聘英语、音、体、美、旅游、服装设计专业学科教师的,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3)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报名要求
应聘毕业生在云南省教育网下载《2010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如实填写一式2份,应届生交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本科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报名时提交。
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2010年6月21日~6月25日为现场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5日下午17:00。报名地点:施甸县教育局党员活动室。应聘毕业生应按照招聘公告的通知到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现场报名需要材料:4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和身份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往届本科生同时需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2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施甸县教育局印制,由施甸县特岗办具体负责发放。
发放时间:2010年7月22日~23日。
发放地点:施甸县教育局人事科。
(三)笔试
1.总体安排
笔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县特岗办具体组织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 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为2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未设置考试科目的旅游专业考初中语文试卷,服装设计专业考初中美术试卷。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3.笔试时间
2010年7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施甸县示范小学。
4.考务管理
(1)试卷领取:于2010年7月23日到保山市特岗办领取笔试试卷。
(2)考场要求:笔试参照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执行,严肃考风考纪。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考场偶发事件按《云南省教育考试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参考》办法参照处理。考试违纪者按高考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妥善处置。
(3)需查分者,在接到考试成绩5日内由个人提出申请,教育局统一登记后,报省特岗办进行统一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进行。
(四)面试、体检和聘用
1.面试
(1)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省特岗办。面试前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是对毕业生所持证件材料的再次审查。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则按照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县没有递补的岗位可由市特岗办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调剂递补。
(2)面试工作在市特岗办的指导下,由县特岗办负责组织实施,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面试办法。
(3)面试考官由县特岗办聘请有名望的校长、骨干教师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考官必须服从市、县特岗领导小组安排,进行异地交流和临时派遣。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考官对面试考生的组合顺序实行抽签。面试内容按报考学科,分学科说课,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在施甸县示范小学。
2、体检和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将情况报送省特岗办核准后,方可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无检举即可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和《施甸县教育局招聘特岗教师和代课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协议书》
3、待遇
凡按特岗条件招聘的教师,一次性招为公办教师,按特岗教师管理,享受公办教师待遇,工教龄从2010年9月1日起计算,享受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并从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三、工作要求
1、在县“特岗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把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纳入纪检监察的重要内容,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2、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特岗计划”招聘的方针政策,及时面向社会发布招聘的相关信息,使招聘工作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3、招聘工作的职能机构及工作人员要严守招聘考试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操作。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4、全面落实好省、市特岗办的要求,不擅自扩大招聘范围,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切实把我县特岗 工作组织好、实施好。
施甸县特岗办
201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