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收“三校生”招生章程
(教育师范类)
一、学校全称: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4年5月,教育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计划在上海市招收180名考生,其中
学前教育 90名(文科88名,理科2名)
艺术教育(美术教育方向)45名(文科43名,理科2名)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方向)45名(文科43名,理科2名)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报考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需参加复检,不合格及造假者做退学处理。
九、专业技能考试
1、报名条件:凡符合上海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2014年“三校生”报考条件的考生。
2、2014年报考教育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
3、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4月2日上午9:00~4月10日中午12:00前,登陆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sthu.cn)报名(报名表由学院统一打印)。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4月12日(星期六)9:00~15:00。
现场确认地点: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内(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明华楼第二会议室(118—124室)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专业技能考试准考证。
现场确认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各1份)、报考资格证明(原件归档)、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二张(背面写清姓名)、报名考试费200元。
4、未按时前来确认的考生或考生本人不到确认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技能考试成绩:朗诵100分,专业特长测试100分,满分200分。
6、考试科目:
⑴、朗诵:小说、散文、寓言、故事等任选,时间控制在三分钟内。
⑵、专业特长测试(四项中任选一门)。
a、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两首:美声、民族、通俗任选,清唱(不用伴奏)。
b、器乐——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除钢琴外,所有乐器自备)。
c、舞蹈——表演两段不同风格的舞蹈 (八分钟内,自备音乐伴奏带)。
d、美术——静物色彩写生(工具自备)。
7、考试时间: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16:00 (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天华学院内 (详见准考证)
学校按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寄送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单。
十、录取规则
1、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最低录取资格线,且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投档。
2、录取时,按照技能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的一定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文化考试成绩÷文化原始满分×技能原始满分×50%+技能考试成绩×50%),按考生合成分由高到低排序,遵循“分数优先,参照考生专业志愿,各专业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3、执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社会公布的各项优惠政策,学校不另行制定优惠政策。
4、考生技能考试选考美术,仅限填报专业(不分先后):学前教育、艺术教育(美术教育方向);考生技能考试选考声乐、器乐、舞蹈,仅限填报专业(不分先后):学前教育、艺术教育(音乐教育方向)。
十一、学费标准
2014年被教育师范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均在我校生活区住读。
学费标准(不包括教材费等)
学 费: 17000元/年/生 【沪价费(2012)005号】
住宿费: 3000元/年/生 【沪价费(2014)007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本科毕业文凭
十三、联系方式
学院总机:021-39966666
咨询电话:021-39966101,021-39966020
监督电话:021-39966266
网 址:http:// www.sthu.cn
十四、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01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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