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4年经批准调整的招生计划使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校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59,经校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投向生源较好的省份及投档比例超过1:1的省份,录取依次出档的合格考生。
二、高水平运动员计划31名,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合格考生14名。剩余计划投向生源好的省份,用于录取依次出档的考生。
三、因我校普通文理本一批面向厦门生源不足,剩余计划26名,在本科二批投档前调整到普通文理本科二批次,录取依次出档的合格考生。中外合作办学剩余19名计划,根据省厅要求未再使用。
四、经报教育厅审批,同意我校因外省生源不足调回的部份计划及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剩余计划,分别在福建省普通文理本科二批二次征集志愿投档前调整,面向全省公开计划,录取依次出档的合格考生。
我校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所调整的计划严格按国家招生计划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不用于点招,录取依次出档的合格考生。
厦门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附件:厦门理工学院2014年计划调整情况表
计划来源 | 计划数 | 调入省份 | 调整计划数 | 备注 |
艺术类专业预留 | 59 | 广东 | 2 | |
吉林 | 1 | |||
江西 | 3 | |||
安徽 | 1 | |||
湖南 | 11 | |||
山西 | 4 | |||
福建 | 37 | |||
高水平运动员计划 | 31 | 江苏 | 1 |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
浙江 | 1 | |||
河北 | 2 | |||
吉林 | 1 | |||
湖南 | 2 | |||
山东 | 3 | |||
辽宁 | 4 | |||
福建 | 17 | 未完成高水平计划使用情况 | ||
未完成调回计划 | 58 | 福建 | 40 | |
未使用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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