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招考中心(中招办),有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专业学校:
根据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委[2014]2号)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招考中心)《关于2014年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招考中 [2014]7号)文件精神,我省定于8月下旬至9月上旬办理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录取审批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时间:8月25日至9月2日。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院校8月26日至28日;普通中专学校8月29日至9月2日。
二、录取地点:山西省招生考试基地(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集阜北路9号)。联系方式:0351—4862697。
三、录取工作要求:
(1)各市招考中心(中招办)须派两名工作人员携带“中考录取专用章”和本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数据光盘(一式四份),于8月25日到录取现场报到。
(2)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缺额计划,我中心将于8月15日至19日在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公开征集考生志愿。有关院校须于8月20日根据“山西省中考招生管理系统”和登录密码,下载网上征报志愿预录取考生名单,8月25日下午18:00前上传本院校确定的拟录取新生名单。
(3)各中专学校于8月20日至22日向省招考中心上传拟录取新生名单(含注册入学学生)。
(4)各招生院校须派本校招办主任以上负责人,凭学校介绍信办理录取审批手续。招收注册入学学生的普通中专学校须携带《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招生登记表》、《注册入学学生花名表》、新生初(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退役士兵、农民工、青年农民、在职职工还须有相应的退役士兵证、村委会证明、单位证明等证件及复印件)。
各招生院校须严格按规定时间上报拟录取新生名单和办理录取审批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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