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护士资格考试第一章基础护理知识技能-标本采集的原则
来源: 阅读:761 次 日期:2014-08-18 18:03:42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4年护士资格考试第一章基础护理知识技能-标本采集的原则”,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一)按医嘱采集标本

按医嘱采集各种标本,由医生填写检验申请单,要求目的明确、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二)作好采集前准备

1.采集标本前,应明确检验项目、检验目的,选择采集的方法,确定采集标本的量,了解注意事项。

2.根据检验目的,选择适当的标本容器,并在容器外贴上标签,标明科别、病室、床号、姓名、住院号、检验目的、送检日期等。

3.采集标本前应仔细查对医嘱,核对检验申请单,核对病人,以防发生差错。

4.作好解释,向病人说明检验目的及注意事项,以消除顾虑,取得病人配合。

(三)确保标本质量

1.要确保标本质量,必须掌握正确的采集方法,及时采集,采集的量要准确。如作妊娠试验要留晨尿,因为晨尿内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的含量高,容易获得阳性检验结果。

2.标本采集后,应及时送检,不应放置过久,以免影响检验结果,特殊标本还应注明采集时间。

(四)培养标本的采集

采集细菌培养标本应在病人使用抗生素之前,如已经用药,应在血药浓度最低时采集,并在检验单上注明。采集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标本应放入无菌容器内,且容器无裂缝,瓶塞干燥,不可混入防腐剂、消毒剂或药物,培养液应足量,无混浊、变质,以免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

更多信息请查看医学考试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知识难点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知识难点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