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我县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消防员,承担执勤灭火、抢险救援等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并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日常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合同制消防员的招聘,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的范围、人数及应聘条件
(一)人数和范围
招聘男性队员5名,不限户籍地和农村城镇户口。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30周岁(1984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出生)之间,男性,身体健康;
2.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具有车船驾驶或机械维修等技术专长、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可以放宽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2014年9月10日止。
2.报名地点和方式: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以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崇义县公安消防大队报名,地址:江西省崇义县城北大道,联系电话:0797-3814823。前述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和信函报名。
(二)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
1.体能测试。
项目:1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测试成绩参照《崇义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计入总成绩。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内容:五官、身体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形象气质、身体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专长特长等方面的情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
考试内容:内容为《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满分100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名。
(四)体检
依据总成绩排名按1:1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正式聘用
考试、体检后将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崇义县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崇义县公安消防大队与招聘对象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四、待遇与管理
1.被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2.被聘用人员月工资为1800元,试用期月工资为1600元。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3.被聘用人员伙食享受与现役士兵同等的供应标准,被装按照江西省消防总队合同制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提供住宿。
4.被聘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每年度享有20天休假时间,每周轮休2天。
5.被聘用人员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崇义县消防大队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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