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环境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及行政部门等从事科研、教学、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师资队伍
主要课程
本专业开设的主干课程有环境学概论、环境化学、环境生物学、环境工程学、环境地理信息系统、环境生态学、环境监测、环境法学、环境质量评价、环境经济学等。
学制
四年
授予学位
理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
该专业毕业生可考研继续深造,还可到各地环保主管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也可考取公务员和选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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