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邮编:201399)
三、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报考对象: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4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总招生计划共 710 名。其中三校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无及不全考生620名;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考生 88 名;复退伍军人2名。详情查看招生计划数一览表:
六、身体健康状况与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应、历届三校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无及不全的高中毕业生测试要求和录取规则:
(一)测试要求:
1、报考非艺术类文科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入学测试》(分值150分)和学校组织的校考《语言应用能力测试》(分值100分)。《入学测试》测试时间为90分钟;校考《语言应用能力测试》测试时间为60分钟。报考《应用日语》专业的考生,校考《语言应用能力测试》中英语部分改为日语部分进行测试。
2、报考非艺术类工科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入学测试》(分值150分)和学校组织的校考《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分值100分)。《入学测试》测试时间为90分钟;校考《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测试时间为60分钟。
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入学测试(分值150分)和学校组织的校考,内容为《素描》、《色彩》科目的专业测试。校考《素描》、《色彩》分值均为100分,测试时间各90分钟。
4、报考《应用英语》专业须加试《英语口语》;报考《应用日语》专业须加试《日语口语》。报考《应用德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法语》、《应用韩语》专业的考生,以自愿为原则,申请测试报考对应语言类专业的《口语》。
5、《口语》加试分值各为20分。测试时间10分钟/人左右。
(二)录取办法:
1、非艺术类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成绩+(口语成绩)+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应用日语》专业考生不得转录其他专业。
2、艺术类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成绩+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后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录非艺术类专业。
3、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接受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按考生的合成分(同测试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非艺术类则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艺术类则优先录取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高的考生。
4、如我院一志愿录取后有缺额计划,接收二志愿考生。二志愿各专业录取则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九、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测试要求和录取规则:
(一)测试要求: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报考非艺术类文科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语言应用能力测试》;报考非艺术类工科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测试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测试时间均为60分钟。
3、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内容为《素描》、《色彩》测试。《素描》、《色彩》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测试时间各为90分钟。
4、报考语言类专业:除《应用英语》、《应用日语》专业《口语》必考外,、《应用德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法语》、《应用韩语》的考生,以自愿为原则,可以申请测试对应报考专业的《口语》。
5、语言类专业《口语》加试分值各为20分。测试时间10分钟/人左右。
6、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B、C、D、F的折算分:A=100;B=90;C=75;D=60;F=40。
(二)录取办法:
1、报考非艺术类文科类专业:按高中阶段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50%+校考成绩+(口语成绩)+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
2、报考非艺术类工科类专业:按高中阶段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50%+校考成绩+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
3、报考艺术类专业:按高中阶段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50%+ 校考成绩+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测试总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后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录非艺术类专业。
4、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接受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按考生的合成分(同考试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非艺术类专业则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艺术类则优先录取学校组织的校考专业测试总成绩高的考生。
5、如我院一志愿录取后有缺额计划,接收二志愿和调剂志愿的考生。二志愿录取按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复退伍士兵招生和录取政策按市教委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时间、地点:
笔试:2014年3月1日(周六) 8:30 – 10:00 《入学测试》;10:30 – 11:30《语言应用能力测试》或《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10:30 – 12:00 《色彩》; 13:30 – 15:00《素描》。各语言类专业口语测试:2014年3月1日(周六)从13:00起,编组、试题抽签决定,考生单独准备10分钟,每人测试时间约10分钟。
测试地点: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市浦东新区观海路505号),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十二、各招生专业简介与测试大纲:通过我学院网站www.sicfl.edu.cn《招生信息》栏目中查看。
十三、考生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 时间、地点:网上报名成功并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请于2014年2月22日或23日9:00–14:30 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南校区体育馆(浦东新区观海路505号)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可从勤奋路69-89号进入信息确认现场)。
(二) 要求:
1、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上海籍身份证的考生)及2014年高考报名号;
2、应届三校毕业生提交在读学校开具的报考证明;历届三校生携带毕业证书(提交复印件一份);
3、各考生携带并提交近期一吋免冠报名照三张;
4、认真核对本人报考信息并签名;了解《承诺书》内容并签名;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方位。
5、符合校内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证书原件(交复印件一份)或证明的原件。
6、收取报名、考试费:(沪价费【2006】第005号】、沪价行【2000】第117号)
收费标准: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人;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科/人。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艺术类114元/人;非艺术类40元/人(需参加口语测试66元/人)。
(2)三校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无及不全考生:艺术类140元/人;非艺术类66元/人(需参加口语测试92元/人)。
十四、学费与住宿费标准:
(一) 影视动画、电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三个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3000元(沪价费【2007】第003号)。
(二) 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5000元(沪教委财【2005】第34号)。
(三) 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沪价费【2007】第003号)。
(四) 住宿费每生每学年2500元(四人间)(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
十五、校内加分:
校内加分项目 | 分值 | 颁证机构 |
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 20 | 上海市教委 |
获得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者 | 20 | 市、区(县)人民政府 |
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者 | 20 | 教育部职成教司 |
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二、三等奖者 | 15 | 教育部职成教司 |
获得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一等奖者 | 20 | 上海市教委、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获得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二、三等奖者 | 15 | |
获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 | 15 | 国家劳动和社保部、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获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者 | 10 | |
获得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 15 | 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 |
外语、语文、数学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第中含A者 | 15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获得全国等级英语(PETS)三级证书以上者 | 15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获得全国等级英语(PETS)三级证书者 | 10 | |
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3级证书以上者 | 15 | 《日本语能力认定书》发证主管部门 |
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3级证书者 | 10 | |
获得一级运动员称号者 | 15 | 上海市体育主管部门 |
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者 | 10 |
有关要求:
(一) 以上校内加分项目获得时间均为高中阶段。
(二) 有关政策加分均按市教委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的范围及分值执行。
(三) 具备多项校内加分,可以累加,但最高限值不得超过20分。如果累加大于20分,则记为20分
(四)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信息确认是必须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学院招办审核。
(五) 经审核确认加分条件的考生,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在规定日期内确无异议,加分生效。
(六) 政策加分和校内加分有关审核工作最后截止日期: 2014年3月1日(周六)12:30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八、招办联系电话:021-68020551、68021818、68020632、68020939(传真)
十九、投诉监督电话:021-68025976
二十、学院招办网址:www.sicfl.edu.cn《招生信息》栏目。
二十一、招生咨询QQ: 361910621 619376081
二十二、其他须知:
(一) 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被录取的学生,今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的高考。2014年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新生按《录取通知书》的报到时间、地点准时报到,未报到者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入学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 要求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2014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计划数一览表
( 学院招生代码:A 42 )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类别 |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 |||
应、历届三校毕业生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无或不全的高中毕业生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 退伍士兵 | |||
1 | 影视动画 | 艺术类 | 10 | 2 | ||
2 | 电脑艺术设计 | 艺术类 | 15 | 2 | ||
3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艺术类 | 20 | 2 | ||
4 | 应用英语 | 文科类 | 60 | 2 | 8 | |
5 | 应用德语 | 文科类 | 18 | 4 | ||
6 | 应用西班牙语 | 文科类 | 18 | 4 | ||
7 | 应用法语 | 文科类 | 18 | 4 | ||
8 | 应用日语 | 文科类 | 35 | 4 | ||
9 | 应用韩语 | 文科类 | 18 | 2 | 4 | |
10 | 文秘 | 文科类 | 30 | 2 | 4 | |
11 | 法律事务 | 文科类 | 18 | 4 | ||
12 | 汉语 | 文科类 | 20 | 4 | ||
13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文科类 | 20 | 4 | ||
14 | 国际商务 | 文科类 | 40 | 4 | ||
15 | 物流管理 | 文科类 | 25 | 2 | 4 | 1 |
16 | 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 | 文科类 | 35 | 4 | ||
17 | 酒店管理 | 文科类 | 25 | 4 | ||
18 | 会计 | 文科类 | 45 | 4 | ||
19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工科类 | 30 | 4 | ||
20 | 电子商务 | 工科类 | 20 | 4 | 1 | |
21 | 数控技术 | 工科类 | 45 | 5 | ||
2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工科类 | 45 | 2 | 5 | |
合计计划数(共710名) | 610 | 10 | 88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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