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的规定,华东理工大学制定了《2014年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见附件),文件已经上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和市教委,待批准后执行。在职人员(定向就业)攻读研究生收费标准按照签订的相关协议内容执行。
同时,我校为了激励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还设立了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多种计划外奖学金在内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上述文件正在进一步制定完善中,待成文后会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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