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需要哪些条件?
答:先要具备3个条件:学历(毕业证书)、“国考”(全称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般简称国考)、普通话;提出认定申请后,再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和体检,并经相关的专家组审核通过后才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2. 教师资格有哪些类别?分别需要哪些条件?
答: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等类别。学历条件:幼儿园、小学类别起点学历为大专,初中高中的起点学历为本科。普通话条件:语文学科需要“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
3. “国考”和认定是否一起申请办理?“国考合格”后是否可直接拿到教师资格证书?
答:“国考”只是申请认定的一个条件,3个条件均具备后才可提出认定申请。所以国考合格后,如果不申请资格认定,是拿不到教师资格证书的。
4. “国考”每年受理几次?受理时间?到哪里申请?
答: 每年二次,上下半年各一次。报名为网上报名、再到嘉兴教育考试院(勤俭路975号)现场确认,考试也在嘉兴。报名时间由省考试院安排,详细报名条件、办法、考试科目请登录嘉兴考试院网站《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了解。
这里列出以前的时间供参考:2014年上半年笔试报名1月6日-9日、笔试3月16日、面试报名4月21-24日、面试5月17-18日;2013下半年笔试报名9月9日、笔试11月3日、面试报名12月3-5日、面试12月28-29日。
5. 教师资格认定每年受理几次?受理时间?到哪里申报?
答:每年二次,上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约4月上旬网报,下半年约10月上旬,具体时间由上级教育部门安排。受理地点为海宁市联合路219号教育考试中心(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点击查阅以前的认定申请通知。
6. 我想申请高中(中专、职高)类别教师资格认定,如何申请?
答:高中类别的证书认定权限在嘉兴市教育局条件具备后,但为了方便海宁的申请人,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中心提交申请材料,由我中心代理申请人赴嘉兴教育局申请认定及领取证书,体检也安排在海宁指定医院进行。
7. 我是非师范类毕业生,原来考过教育学心理学,是否可免“国考”?
答: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国考”并取得合格。作为过渡,以前参加过“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并合格的考生,凭合格证明可在五年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按国家政策,2011年底以前入学的可免“国考”,此后入学的均需参加“国考”。
8. 普通话可以到哪里报考?
答:海宁市教师进修学校,每年受理一次报考,约3月10日左右报名,5月份考试。具体事项请电话咨询87233406。
9. 外省考的普通话证书或“国考”合格证,是否可用以在海宁申请?
答:可以。但如果是外省考出原“省考”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明,我省不予认定。
10. “国考”笔试考哪些课程?是否也是考教育学心理学?有没有教材或考前辅导?
答:考《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分幼儿园、小学、中学三个类别;中学类还需加考《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原省考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已经融入相关课程中了。相关政策或文件中并未指定教材,但有考试大纲,申请人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资料下载栏查阅大纲和模拟卷。考试机构不承办考前辅导,社会机构可能有类似辅导,有效性及办学资质由申请人自行判断,也可咨询嘉兴教育考试院了解。
11. “国考”面试如何操作?有没有辅导?
答:面试要求和大纲也可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查阅。考试机构一般不组织辅导,建议申请人可自行向一些在职老师请教,或联系某些学校听课见习一段时间。
12. 如何参加 ?
答:可登录当地人才市场网站了解招聘信息,或咨询教育局人事科了解。
13. 教师资格认定时的体检需要检查哪些项目,有何要求?
答:可查阅我中心网站二篇文章:《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
14. 详细了解信息有哪些权威网站?
答:国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浙江省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嘉兴市教育考试院www.jxksy.com,我中心网站也有相关链接;
认定方面的的: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嘉兴市教育考试院www.jxksy.com,海宁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www.hnkszx.com。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教师资格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