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青岛卫生人才网 阅读:1269 次 日期:2014-08-22 16: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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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卫人函字〔2014〕12号

各区市卫生计生局(卫生局),委属各单位、驻青各医疗机构、各民营医疗机构:

现将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4〕2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同时,就做好2014年度继续教育学分审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高级职称学分审验安排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简称市人社局专技处)负责申报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分审验工作,审验依据、标准和计算方法详见(青人发〔2002〕19号)。2014年度申报晋升高级职称的卫生(含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审验范围为近2年(2013-2014年)的继续教育学分材料。

委直属各单位和青岛市卫生人才市场档案代理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晋升高级职称的卫生(含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材料整理汇总,并填写《2014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汇总表》,于8月25日至9月5日(休息日除外)到青岛市卫生人才市场进行初审后,统一报送市人社局专技处审验。

各区市卫生计生局(卫生局)和其他医疗机构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4〕224号)文件中的附件3执行(详见附件),由各区市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晋升高级职称的卫生(含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材料整理汇总工作,具体报送时间以各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二、申报初级、中级职称学分审验安排

各区市卫生计生局(卫生局),委属各单位,各医疗机构负责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卫生(含计生)系列初级、中级职称的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材料初审工作,对2014年完成20学分的人员材料整理汇总,填写汇总表后,于10月27日至11月28日(休息日除外)到青岛市卫生人才市场(栖霞路16号)进行集中审验。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冠楠 姚江

联系电话:82969267

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处

2014年8月20日

附件:《关于做好2014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4〕224号)详情请参考:http://www.wsrc.cn:7002/read_news.html;JSESSIONID1=XTpJT25czPpt79LL1dMgSfMqbV6V7n3qbfRhpxpKCnPvJCnpNRvb!194120255?readId=16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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