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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水务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厅直属(直管)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2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省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均可申报评审。其中,非省直属单位人员申报工程师(中级)资格评审的,需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否则不予受理。本专业技术资格不受理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申报评审水利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的,按粤人发〔2001〕89号文以及2012年9月《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关于印发2012年度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申报评审有效获奖项目的通知》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资格的,按粤人职〔1999〕34号文规定执行。
(二)专业论文、著作条件,按粤人发〔2005〕300号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按粤人社发〔2014〕122号规定执行。
三、评委会及专业资格名称
申报人必须根据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和具备的资格条件情况,选择相应的评委会及专业资格名称申报,并填写在信息录入表中。
(一)评委会名称
教授级: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委员会;
高级:广东省水利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中级: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专业资格名称
水利技术管理、水电技术管理、水工建筑、水工建筑物观测、水工施工、水利工程给排水、水利机电技术、水力机械、水利电气技术、水利水电遥测通讯、水利水电信息及自动化、水工结构、水文与水资源、水利规划、水利工程征地移民、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测量、水利水电工程爆破、水利水电岩土工程。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如实填报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格(可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下载),并必须一次性提交符合要求的全部申报评审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具体如下:
(一)《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二)1份。普通A4纸双面填写或打印,请用胶水粘贴,不得加封面封底装裱,勿用订书钉装订。
(二)《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用A3纸打印,共25份(其中原件1份)。
(三)近期免冠大一寸半身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请粘贴在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内(表七)。
(四)《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表四)。
(五)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表八)1份。
(六)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书等各1份复印件,外语成绩证书(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各1份原件。均粘贴于表五相应页内。
(七)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完成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包括公需课和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均要求提供原件,粘贴于表五“继续教育证书”页内。本年度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不作硬性要求。
(八)本人现工作单位缴交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粘贴于表五“其他证书、证明”页内。缴交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或不连续的,不予受理申报。
(九)近3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或最近一期《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可提供经单位审验盖章并有经办人签名的复印件。
(十)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报告1份(本人亲笔署名)。
(十一)工作业绩、成果材料、证书(证明)材料及发表的论文或著作各1份原件。其中,工作业绩材料、成果材料、获奖证书等,可提供经单位审验盖章并有经办人签名的复印件(双面复印),粘贴于表六“业绩、成果材料(获奖材料)”中。
(十二)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的,还需要提交与申报纸质材料一致的,能清楚反映申报人单位评价、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与继续教育、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真实情况的多媒体介绍材料(PowerPoint文稿,篇幅不宜过长)。同时按照省水利厅《印发〈关于申报水利专业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者试行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水人〔2004〕141号文)规定准备答辩,答辩形式采用口述演讲不允许PPT演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突出贡献人员、离退休人员、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粤人发〔2004〕223号文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上述(六)至(十一)项材料全部装订成一册,材料较多的可分两册装订。
申报评审材料必须工整、规范、清晰,符合规定的质量、数量和规格要求,并用标准牛皮纸资料袋封装,无破损,加盖密封章。材料袋封面贴上《送评材料目录单》(表一),顶部和底部分别写(贴)上申报人姓名、单位。凡是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资历、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时效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五、评审费
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申报材料受理后,申报人凭受理部门开具的缴款通知书,自行到广州市内的中国建设银行网点交费,交费后将有银行盖章的缴款通知书第二联退受理部门。
六、受理材料时间及地址
2014年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继续委托省水利学会负责。
时间:2014年8月18日至9月18日。逾期概不受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 116 号广东水利大厦A塔1809室(省水利学会)。
联系人:高翀、张益
联系电话:020-38356337、38356468,传真:020-38356333
有关职称申报评审的申报表格、政策文件等,请登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www.gdrst.gov.cn)的查阅下载。
《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试行)》以及《广东省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可在省水利厅网站(网址:www.gdwater.gov.cn)的“人事管理”—“职称评定”中查阅。
广东省水利厅
2014年7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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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野外专业技术工作免试职称外语申请表.doc》来源于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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