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1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递补考生,从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广水市人民法院(职位代码2002012003002)第一名考生,因自原放弃;拟递补第二名考生刘河(行测56.8申论71折算分31.595;面试分数78.2分;综合成绩70.695)。
考生刘河于2014年8月27日上午(星期三)8:00以前到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州市公务员局(408室),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引领体检,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报到参加体检,将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注意事项,请查询随州组织网、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6月26日发布的公告。
中共随州市委组织部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随州市公务员局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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