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建筑、水利、交通、船舶等行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培训的通知》(舟人社发〔2014〕51号)文件精神,2014年舟山市普陀区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理论知识培训和考试工作已结束,现将102名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作为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之一。
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的申报材料应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公示。对于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评审资格,已参加评审评出的取消其评审结果,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不具备规定学历培训(评审)资格。同时在本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2日
初级合格人员名单/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详情请登录:http://www.ptrlsb.gov.cn/xxzx/gggs/20148/269241561494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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