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场规则
来源:江西省公务员局 阅读:1299 次 日期:2014-08-26 10: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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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与面试无关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面试考点。

二、面试考点内的考官、考生、监察人员、工作人员均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考点协调人员因面试工作需要,经主考批准除外),并须按规定上交携带的物品。

三、面试考点应分别设立面试室、考生候考室、考务办公室、休息室等。每个场所应相互独立并隔音,人员流动不能产生交叉。

四、面试室内设主考席、考官席、考生席、计时计分人员席和监察席。面试室要整洁、宽敞、明亮、无噪音干扰。考生候考室要备有椅子和茶水,便于考生候考。

五、面试室、考生候考室内要保持肃静,任何人不得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六、考官、考生、监察人员、工作人员,要分别遵守《面试考官守则》、《面试考生守则》、《面试监察人员守则》和《面试工作人员守则》。

七、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一般采取隔1人公布的方式,如面试人数较少,也可待全部考生面试完后统一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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