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为县住建局下属事业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名额5名。其中:建筑类、测绘类、城乡规划类专业3名;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1名;计算机类专业或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1名。专业分类参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通知》(安公局函[2012]8号)执行。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县内各级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中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的在职干部。我县为镇事业单位新招聘的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不能报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群众公认,工作成绩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未受到任何处分或责任追究,无不良社会反映。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4、计算机岗位男、女不限,其它岗位要求男性。
四、工作程序与步骤
(一)公告。印发《岚皋县2014年公开选调县住建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在岚皋县政府网站、岚皋县人事网和岚皋县住建网等新闻媒体发布。
(二)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于8月25日至9月1日在县住建局报名。报名人员应填写《岚皋县2014年公开选调住建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和能证明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有效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准确信息,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查。9月3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请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选调方式。对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达到规定选调比例要求的,实行考试与考察的方式进行;为确保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的正常进行,对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凡无正当理由或虽因特殊情况但未经批准不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五年内不能参加本县组织的公开选调报名考试和提出工作调动申请。对达不到规定的公开选调比例要求的,实行考核与考察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五)考察。在一定范围内采取民主测评、走访座谈、个别谈话等形式考察报考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六)选调
根据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经县公开选调县住建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提出建议名单,报县公开选调县住建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选调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反映的安排到相关岗位工作。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公开选调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县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罗本军同志为组长,人社、编制、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2014年公开选调住建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本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和标准,确保公开选调工作有序进行。
五、本简章由岚皋县2014年公开选调县住建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岚皋县2014年公开选调县住建局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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