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章胆道蛔虫病病人的护理-治疗原则
来源: 阅读:893 次 日期:2014-08-26 17: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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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原则:解痉、镇痛、利胆、驱虫、控制感染、纠正水电解质失调。绝大多数病人可用非手术疗法治愈,仅在出现严重并发症时才考虑手术治疗。

1.非手术治疗

(1)解痉镇痛:疼痛发作时,可遵医嘱注射阿托品、山莨菪碱(654-2)等胆碱能阻滞剂,必要时可注射哌替啶。

(2)利胆驱虫:发作时可服用利胆排蛔虫的中药(如乌梅汤)和33%硫酸镁。氧气驱虫对镇痛和驱虫均有效。驱虫最好在症状缓解期进行,选用左旋咪唑等。

(3)控制感染:采用氨基糖苷类和甲硝唑等抗菌药物。

(4)ERCP:通过ERCP观察,如蛔虫有部分留在胆道外,可用取石钳将虫体取出。

2.手术治疗 手术切开胆总管探查、取虫和引流。胆囊炎多为继发的,一般无需手术切除。应注意手术中和手术后驱虫治疗,防止胆道蛔虫病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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