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批次补录
来源:巴州教育网 阅读:1141 次 日期:2014-08-27 16:35:00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新疆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批次补录”,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我区2014年高职(专科)院校补录工作将于9月26日至28日进行。9月23日北京时间8时至24日北京时间20时为区内高职(专科)院校补录征集志愿时间。

自治区招生委员会今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我区今年重启区内高职(专科)院校补录工作。《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招委〔2014〕3号)明确规定,对新生报到流失率超过本校高职(专科)计划总量10%的区内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同意,可在自治区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组织有关高校进行高职(专科)层次的补录。

自治区招办决定,9月23日8时(北京时间,下同)—9月24日20时,在集中录取期间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新疆招生网填报高职(专科)层次补录征集志愿,集中录取期间已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补录或换录。9月26日-28日新疆招办将按照考生网上征集志愿进行投档录取。高职(专科)批次招生的区内院校补录时,仍然执行自治区划定的相关批次和语种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部分按政策降分的院校执行按政策降分投档线。

自治区招办要求,区内参加补录的高职(专科)院校须在9月20日前将集中录取后未报到考生数据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在今年集中录取期间已被录取但未按院校要求及时报到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录。

自治区招办特别提醒,今年集中录取后仍未被录取的考生要留意补录志愿填报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按要求填报征集志愿,以免错失机会。

更多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