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学历和资历条件摘要)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阅读:1188 次 日期:2014-09-01 09: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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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正高级条件

1、申报主任医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执业医师法》实施前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减去一年后可视同医师执业活动时间,下同)6年以上,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5年以上;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12年以上,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5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14年以上,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5年以上;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5年以上。

2、申报主任药(护、技)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取得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护理专业人员大专毕业后25年或中专毕业后30年,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5年以上,按破格申报,按正常条件评审。

(二)申报副高级条件

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1年以上,取得主治(管)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管)医师工作2年以上;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7年以上,取得主治(管)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管)医师工作4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9年以上,取得主治(管)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管)医师工作5年以上;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主治(管)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管)医师工作5年以上;

从事本专业工作16年以上,医学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在预防医学专业岗位上,取得主管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医师工作7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6年以上,医学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医疗岗位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7年以上。

申报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2年以上;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4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从事本专业工作16年以上,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7年以上;

护理专业人员,大专毕业后20年或中专毕业后25年,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的按破格申报,按正常条件评审。

二、能力业绩条件

(一)申报正高级能力业绩条件

1、临床、中医专业主任医(技)师

任副高级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35周,兼职的管理人员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12周。对本专业常见病的预防、诊断、治疗方面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能非常熟练正确地救治危重急症;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病例的诊治及技术难题。对本专业临床工作具有全而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有良好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每年为下级医(技)师讲授专题课至少3次;有培养主治医师或协助培养研究生至少1名的经历。

2、预防医学专业主任医(技)师

担任副主任医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35周,并保证足够的时间深入基层和现场。能有效地组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现场调查和处理能力;具有协助科室领导全面负责本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能力,对基层起到较强的技术指导作用。有较强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具有对本专业中、高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每年为专业人员讲授专题课不少于3次;有带教下级医(技)师或协助培养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的经历。

3、主任药师

担任副主任药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35周。具有协助科室领导全面负责本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能力,对下级药师起到较强的指导作用,并能全面掌握本专业日常工作程序与要求,能参与制定临床药物治疗方案,积极参与建议临床科室有效合理用药,对用药结果作出准确分析,作出科学报告,并依此提出个体化给药方案。每年为下级药师及临床医师开展专题讲座或授课不少于3次;有带教下级药师不少于2名或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的经历。

4、主任护师

担任副主任护师工作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总计不少于35周。能对单位护理队伍建设、业务技术和组织管理提出积极有效的建议,能组织制定或修订本专科护理规章制度;负责管理本专科范围内护理的质量监督与控制工作,及时解决关键性问题。具备不少于2个临床科室的管理经验,有较强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具有对本专业中、高级专业人员带教能力;每年为下级护理人员开展新技术、新知识专题讲座或授课不少于12学时;有带教主管护师或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的经历。

5、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必须具备下列3条中的1条:

(1)在权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

(2)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4篇是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

在市州属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是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

(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①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3篇是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在市州属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是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

②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专著(编委以上,本人编写有关章节,字数3万字以上。在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限副主编以上,字数5万字以上);

③获本专业地市(厅)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5名),或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限前7名)。

(二)申报副高级能力业绩条件

1、临床、中医专业副主任医(技)师

任中级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40周,兼职的管理人员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15周。对本专业常见病的预防、诊断、治疗方面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能非常熟练正确地救治危重急症;独立解决本专业一般复杂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问题,具有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具有一定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具有培养本专业下级医(技)师、进修医(技)师或协调指导研究生临床工作的能力;每年为下级医(技)师讲授专题课至少2次;有带教2名住院医(技)师或协助培养研究生至少1名的经历。

2、预防医学专业副主任医(技)师

担任主管医(技)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40周。能独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和处理工作;参与制定专业工作的中短期工作规划、协调实施以及效果评价;具有协助上级医(技)师进行科室技术管理的能力,参与组织对基层的技术指导。有一定的教学组织和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每年为专业人员讲授专题课不少于2次;有带教下级专业人员的能力和经历。

3、副主任药师

担任主管药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40周。协助上级药师进行科室业务技术管理的能力,参与组织对临床用药的业务指导。指导下级药师从事专业工作,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处方和医嘱中出现的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有组织初、中级药师的教学与培训的能力。每年为下级药师及临床医师开展专题讲座或授课不少于2次;有带教下级药师不少于2名或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的经历。

4、副主任护师

担任主管护师工作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总计不少于40周。熟练掌握本专科常见及疑难、危重病人的护理要点、治疗原则,能熟练配合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能正确按照护理程序实施疾病护理,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具有协助上级专业技术人员对下级护理人员乾地技术指导和培养专科护理技术骨干的能力。具有护理工作管理能力。熟悉本专科常用药物的药理作用、不良反应及毒麻、危险药品的管理;熟练掌握临床检验标本的采集方法、检验目的、正常值及临床意义。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本专业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每年为下级护理人员开展新技术、新知识专题讲座或授课不少于8学时;有带教下级护士、进修护士不少于2名或协助指导护理本科生、研究生临床工作不少于1名的经历。

5、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必须具备下列3条中的1条:

(1)在权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2篇以上;

(2)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3篇是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在市州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是发表在重要期刊上。在县(市、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在乡镇级卫生单位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省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的论文);

(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

①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是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在市州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是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在县(市、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2篇以上。

②获本专业地市(厅)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7名)。

3、未达到上述学历和资历的,按破格申报及评审。

以上评审申报条件摘录自鄂职改办 [2013]118号,以鄂职改办 [2013]118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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