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4年度自治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教人办〔2014〕1号)及自治区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机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申报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需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下发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
(二)博士后出站人员在本专业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可申报相应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或在本专业岗位上工作满两年,可申报相应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新进博士在本专业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可申报相应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新进硕士在本专业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可申报相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新进本科生在本专业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可申报相应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三)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发生变化,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符,需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只需满足现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前后专业年限可连续计算,无需同级转评,可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四)近三年(2011年9月至2014年7月)没有获得教务处认定的教学效果评价或教学效果评价在良好以下(不含良好)的教师不得参评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教师系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须由所在学院对其教学情况进行教学效果评价,教学效果评价在良好以上(含良好)方可申报。
二、日程安排
(一)个人网上申报(9月2日起至各系列网报截止日期)
除我校有评审权的专业外,所有系列(专业)各级别职称评审均需网上申报。我校有评审权的专业为:数学、地理、政治(不含思政)、语文四专业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和所有专业的讲师任职资格评审。
需网上申报的申报者个人需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http://www.xjzcsq.com)进行注册,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上传材料与提交纸质材料必须一致。网上申报流程和有关要求请在评审系统内查看“申报指南”。辅系列个人网上申报请于9月15日前完成,教师系列个人网上申报请于10月20日前完成。
教师系列网上申报还需注意以下两点:1.上传的论文须为PDF格式,以便于自治区教育厅对申报人员上报的论文作相似性检测。2.上传论文的原件篇数不得超过评审条件中规定的篇数,即申报教学型教授上传原件不超过4篇,教学科研型教授不超过5篇;教学型副教授不超过3篇,教学科研型副教授不超过4篇,上传原件中含1篇教学研究论文。其余论文一律上传复印件。
(二)辅系列科研业绩认定(9月2日至9月5日)
申报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需填写《新疆师范大学职称评审科研业绩认定表》(一式三份),并到科研处对任现职以来主持参加各级各类课题、著作、教材、非汉语和英语语种的论文、获奖等情况进行认定,然后将一份认定表放入职称材料袋,一份存科研处,一份自留。科研业绩有效时限从任现职之日起至2014年9月5日止。
(三)人事处收取申报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9月9日至9月10日)
(四)辅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会(会议时间:9月12日10:00,会议地点:主楼八楼会议室)
拟参评人员请于9月11日下午16:00到人事处抽签并做好述职答辩准备。答辩时间为9月12日上午10:00,答辩人员需提前10分钟到场。
(五)教师系列教学工作量、教学研究论文、科研业绩认定(9月9日至9月16日)
1.教学工作量和教学研究论文的认定:本科教学工作量、教学成果奖励、教学研究论文由教务处认定,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由研究生处认定,成人教育教学工作量由成人教育学院认定,留学生教学工作量由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认定。各学院职称工作联络员统一收集整理好《新疆师范大学职称评审教学工作量认定表》(一式两份)和教学研究论文原件等相关材料到相关部门进行认定,然后将一份认定表放入申报人职称材料袋,一份退回申报人。教学工作量原则上认定时限为近五年,即2009年9月至2014年7月之间的教学工作量为有效教学工作量。
2.科研业绩(课题、科研奖励、著作、教材、非汉语和英语语种的论文等)由科研处认定,学院职称工作联络员统一收集整理好《新疆师范大学职称评审科研业绩认定表》(一式三份)到科研处进行认定,然后将一份认定表放入申报人职称材料袋,一份退回申报人,一份存科研处。科研业绩有效时限从任现职之日起至2014年9月16日止。
(六)各学院审核评议整理教师系列申报人材料(9月17日至9月19日)
(七)人事处收取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9月22日至9月26日)
各学院职称工作联络员将整理好的评审材料统一报送至人事处。
(八)人事处整理材料阶段(9月27日至9月30日)
(九)各学科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会(会议时间:10月9日16:00,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申报人15:20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抽签并做好述职答辩准备。
(十)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会(会议时间:10月10日10:00,会议地点:后勤集团四楼会议室)
(十一)有评审权专业副教授评审会、讲师评审会(会议时间:10月13日16:00,会议地点:主楼八楼会议室)
以上日程安排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三、报送纸质材料内容
第一类证件类:
《职称外(汉)语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或免考审批表(原件)、《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原件)或免考审批表(原件)、《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含网络公需科目合格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按照前后顺序装订在一起(用小夹子夹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单放,核对后当场退还。
第二类科研成果类:承担科研项目的申请书、立项通知、结题通知(复印件);成果转化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发明专利申请及批准书(复印件)。
第三类奖励类:获得各类奖励证书(复印件)。
第四类论文著作类: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教材(复印件)。论文只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著作、教材需复印封面、版权页、扉页、目录、封底。所有论文、著作、教材必须是公开出版发行并经认定机构认定的。各种清样稿、手写稿、打印稿、用稿通知单及证明均不予受理。外文期刊还须提供教育厅指定的区内具有查新检索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原件、复印件),核对后原件当场退还。
所提交的所有复印件(除论文外),均需加盖相关认定机构公章,以证明与原件相符。
第五类教师系列表格:
1.《新疆师范大学2014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教授、副教授35份,讲师30份(先交2份,审核后再印)。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教师专用)1份(此表可以用电子扫描版填写,也可以到人事处复印纸质版填写)。
3.《新疆师范大学职称评审教学工作量认定表》1份。
4.《自治区职称评审论文认定表》1份。
5.《新疆师范大学职称评审科研业绩认定表》1份。6.《新疆师范大学教师承担学生管理工作情况认定表》1份。
7.《新疆师范大学2014年拟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1份(需加盖学院公章),此表由学院职称工作联络员填写,并在9月1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杨月梅老师邮箱(1183292620@qq.com)。
第六类辅系列表格:
1.《新疆师范大学2014年辅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5份,申报辅系列中级不需填写此表(先交2份,审核后再印)。
2.《自治区职称评审论文认定表》1份。
3.《新疆师范大学职称评审科研业绩认定表》1份。4.《新疆师范大学2014年拟评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1份,申报人请于9月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杨月梅老师邮箱(1183292620@qq.com)。
以上表格见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14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表格》和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2014年辅系列职称评审表格》,各类表格填写说明见附件3《新疆师范大学2014年职称评审各类表格填写说明》,评审材料整理要求见附件4《新疆师范大学2014年职称评审材料整理要求》,相关表格填写样板格式请参考附件5《新疆师范大学2014年职称评审表格填写样板》。
四、其他事宜
(一)各学院接到评审通知后请尽快安排有责任心工作能力强的老师专门负责本次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并于9月12日前将职称联络员姓名和联系方式告知人事处。
(二)关于个人网上申报:申报人提交的上报材料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三)关于学院审核:各学院需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认真审核整理,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基层推荐评审组审核评议申报人的材料,确定推荐上报人选。
(四)关于费用:评审费用另行通知。
(五)参加辅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的老师需按照自治区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后期纸质材料的报送,自治区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通知详细内容请输入以下网址查询:
图书资料专业:http://www.xjwh.gov.cn/318db697-52ce-4c20-94fc-400294a16f82_1.html
实验技术系列:http://www.xjkjt.gov.cn/www.xjkjt.gov.cn/kjdt/tztg/2014/44261.htm
社科研究系列:http://www.xjass.com/y/content/2014-07/21/content_330100.htm
建筑工程专业:
http://www.xjjs.gov.cn/main/NewsDetail.aspx?Id=45655
(六)在申报和评审上报期间,人事处将会在“新师大职称工作QQ群”中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和通知,请各学院职称工作联络员和申报人及时加入群并随时予以关注,群号:248423428。因工作群容纳空间有限,敬请今年不参评的老师不要加入此群,如果想了解相关政策和信息请登录人事处网站“规章制度”板块或163网易邮箱收件箱查询,邮箱用户名:xsdzc123456@163.com密码:x123456
(七)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要求,从2014年起,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24学时的网络公需科目的学习,公需科目学习将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即从2014年起,作为职称评审必备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将包含两项培训:1.网上公需科目培训,由个人每年自行在网上学习并考试,打印合格证书。当年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在每年9月之前完成,其余人员可在每年任何时间完成。2.自治区各评审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即以往意义上的继续教育培训,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在参评的当年或前一年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公需科目培训相关要求请参考人事处2014年4月发布的《关于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八)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人事处:莎依达·伊利亚斯4333168杨月梅4332662
科研处:玛依拉·木沙江4332724
教务处:阿迪里·居玛洪4332114
图书馆:邢福军4332276
研究生处:王佩琴4332040
成人教育学院:王芸4333383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刘伟乾4332492
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4年9月2日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14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表格
附件新疆师范大学2014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表格详情请查询:http://news.xjnu.edu.cn/s/20/t/25/22/49/info74313.htm
温馨提示:
《新疆师范大学2014年辅系列职称评审表格.xls》、《新疆师范大学2014年职称评审表格填写样板.xls》来源于新疆师范大学网,最近更新2014年9月2日。
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