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知
来源: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 阅读:1164 次 日期:2014-09-03 11: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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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系部,附属医院:

为保证我校2014年度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省、市职改办统一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初审(9月2日至5日)

校本部申报职称人员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报送材料的人员,视为放弃。附属医院自行安排申报资格初审工作。

申报人员范围:本年度符合省、市职称文件规定条件的高级职称晋升、转评人员;中级职称晋升、转评人员;初级职称初定、直接认定、转评人员。

申报材料包括:

1.《评审简表》15份。(从河南职称网“资料下载”栏目中(www.hnzcw.gov.cn或www.hnzc.gov.cn)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录入、打印《评审简表》)

2.职称证、聘书、继续教育证、第一和最高学历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职称外语证、教师资格证。

3.论文、著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业绩材料原件。

二、评审材料公开、展示(9月9日至11日)

按照省、市职改办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公开、展示,有关意见和问题向学校人事处、附属医院人事处(科)反映。

校本部人事处电话:2924173;联系人:万维。

三、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审核(9月12日、15日)

市职改办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0〕15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1〕2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对学校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进行审核、对职称职数进行审批。

四、学校评审会评审、推荐(9月16日至19日)

学校组织2014年度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2009〕273号)及有关职称文件,根据市职改办审批的职称职数,对校本部及附属医院各职称系列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推荐申报人选。

五、申报人选进行公示(9月22日至26日)

对经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出的申报人选进行公示,附属医院在院内进行公示,有关意见和问题向人事处(科)反映。

校本部公示电话:2924173;联系人:万维。

六、整理、报送评审材料 (9月29日、30日、10月9-10月12日)

通过学校评审会推荐的职称申报人员,根据评审会针对申报材料提出的意见建议,整理完善职称申报材料。10月11日、10月12日,向人事处报送整理后的材料。整理材料的具体要求为:

(一)参评人员评审材料1人1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专业、评审类型、联系电话。

(二)实行个人和单位“双承诺”制,由申报人和人事处负责人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上签字、盖章后和评审材料一并报送。

(三)《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3份,中级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四)经学校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高级一式35份(参加答辩人员45份)、中级25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五)参加答辩人员的个人业务自传高级一式10份、中级一式5份。

(六)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高级需复印件各1份)。

(七)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八)任现职以来(高级为近5年、中级为近4年,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原在非国有单位工作,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原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九)外语(含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单、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

(十)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高级需复印件各1份)。

(十一)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检索页为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的检索页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中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十二)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十三)下列人员须另提交材料:

1.从机关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文件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证明人签字的复印件。

2.申报高校教师职称系列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申报直接认定副教授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和教学录像以及文件规定的其它材料。

3.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及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七、2014年有关职称政策的说明

(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问题

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2〕59号)、《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漯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

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漯人社专技〔2014〕2号)等政策规定,从2013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

(二)关于我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要求,从2014年起,国家和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除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外,不再初聘专业技术职务。

(三)关于硕士研究生初聘和单列专业技术岗位问题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要求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发展状况,从2008年起,我省取消了省直单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单列专业技术岗位的规定。从2014年起,省辖市直及以上单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需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不再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也不再单列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四)转换系列或专业申报问题

1、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包括系列变动和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变动),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结合的系列需职务聘任后方可同级转评。

2、转岗后晋升。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满1年后,且转岗前后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达到相应要求,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成果须为转岗后与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业绩成果,转岗前的业绩成果可适当参考。

高校教师内部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不需转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文、理工科之间转换岗位和医学、外语、体育、艺术等特殊专业需同级转评满1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关于研究生上学期间任职年限计算问题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晋升的任职年限。

八、其它有关要求

(一)完善诚信承诺制度。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诚信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须做出诚信承诺,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在《评审表》相关栏目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和各类证书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在《评审表》推荐意见栏目内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签字、盖章。通过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双重承诺,增强诚信意识,维护职称工作声誉。

(二)2014年晋升、转评、初定职称的人员,要按照文件要求和时间安排进行资格审查并报送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09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10年9月30日前聘任。申报级别不同、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三)人事处在接收评审材料时,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接收材料的清点、分类、整理工作。要完备报送、交接手续,防止遗漏、丢失、掺假等现象,切实做到万无一失,不出差错。接收材料既要认真细致,一丝不苟,又要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四)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和系部等有关部门审核材料、签字盖章时要实行责任制,责任到人。重点审核:推荐、呈报手续是否完备;评审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真实、有效;《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等各栏目内容的填写与原件是否一致;是否需要答辩、业务水平考试是否合格等。

(五)学校2014年度职称评审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如实、准确记录评审各环节情况(包括开会时间、评委会组成情况、会议议程、表决结果统计、表决票等原始资料),并积极主动做好评审未通过人员的解释工作。

(六)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高、中评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

(七)答辩人员须到评委会进行答辩。答辩时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高、中评会另行通知。

2014年8月29日

附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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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来源于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最近更新于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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