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招聘/选聘普通雇员公告
来源:大鹏新区政府网 阅读:637 次 日期:2014-09-03 13: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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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工作人员,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聘普通雇员8名、选聘普通雇员5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普通雇员公开招聘、选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选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公开招聘、选聘岗位条件

1.公开招聘岗位除符合上述岗位基本应聘条件和《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外,报考者须持有有效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报考辅助管理类普通雇员岗位,须持有A类或B类合格证);

2.选聘岗位除符合上述岗位基本应聘条件和《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规定的雇员选聘基本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9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9月9日至2014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17:30);

3.报名地点: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大楼(1栋)1215办公室(2014年9月9日)、1208办公室(2014年9月10日);

4.咨询电话:28333192;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3)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见附件4);

(4)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法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法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本科学历为法学、研究生学历为非法学,还应具备法学专业的相应学位。

(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普通雇员公开招聘、选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招聘岗位须提交《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4.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

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

资格初审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学位验证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工资单及计划生育调查表可不当场提供,但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雇用手续前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雇用手续前的复核、公示结果为准。

注意:资格初审合格,现场发放《适岗能力测评通知书》。

三、适岗能力测评

由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组织,根据各岗位报考人数确定测评方式。

(一)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各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拟雇用名额比例大于10:1的,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测评方式。笔试合格且名次在该岗位拟雇用名额3倍范围内的报考者进入面试。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二)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各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拟雇用名额比例小于或等于10: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测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

(三)适岗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和形式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由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另行通知。

笔试形式:行政能力测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用人单位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dpxq.gov.cn/)公布。

注意:若某岗位报名人数与拟雇用人数比例低于或等于10:1,则该岗位笔试取消,用人单位将短信通知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该岗位全部报名者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由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选名单公布

适岗能力测评结束后,各岗位在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拟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用人单位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dpxq.gov.cn/)公布。

四、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适岗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考核。用人单位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雇用。

(三)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

五、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依程序向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六、其它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4年7月31日。

(二)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职(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考雇员要在大鹏新区单位服务至少满2年及以上。在此期间,本人原则上不得离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4年9月3日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聘、选聘普通雇员岗位表(内含2个表格)

2.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聘、选聘普通雇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4.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温馨提示:

《2.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聘、选聘普通雇员报名表.doc》,《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4.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doc》来源于大鹏新区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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