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工艺美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和《义乌市工艺美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4年度全市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从事工艺美术创作、设计、研究、生产制作等各工艺美术及艺术设计门类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关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评审条件
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条件按相关规定条件执行(有关工艺美术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评审条件、破格条件要求等具体内容见附件1)
三、评审程序
根据《义乌市工艺美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办法》要求,此次评审采用申报材料审核和代表作品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参评者的专业技术水平。申报实行个人申报、组织审核,单位集中报送的办法。各单位人事部门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以下程序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审材料真实保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并提交身份证明、照片、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资历和业绩及获奖作品证书(若证书上无作品照片,请附作品图片资料)。
(二)对申报对象提供的材料,各单位应认真进行核实后,报市职改办核对原件。
(三)申报材料备齐后,在9月27日前,由各单位集中报送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技术进步与装备科。地址:行政四号楼1213办公室,电话:85520162
四、报送材料条件
(一)申报对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
(二)送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成册。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楚。各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申报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报送材料严格按规定填报,具体要求见附件2(表格样式可从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wrl.gov.cn“表格下载”中的“人才开发科”栏目下载)
五、申报纪律
(一)凡在近三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资格评审: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
2.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3.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经济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二)年度与任期考核。近三年考核和任期考核均为合格的人员,才能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考核结果需要在单位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一)继续教育要求。对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要求提供担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提供参评当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各单位要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其中公共必修课时间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二)学历认证要求。对于2001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为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防止申报中“挂靠”行为,申报对象须提供市社保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对象须提供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从业年限要求。参评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若无工作单位,从业年限证明材料由义乌市手工艺者联合会提供。
(五)评委会办公室在评审前,将对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评审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评审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8月28日
附件详情请登录:http://www.ywrl.gov.cn/hyzx/tzgg/201409/t20140902_588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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