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一、有意申报见习岗位的单位,请先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上《福建省信息产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见习计划岗位需求表》(详情见附件2),以便初审备案。
二、人才中心对单位情况初审通过后,各单位在福建省就业公共网上进行见习单位注册后申报岗位。具体岗位申报流程参照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见习服务区(网址:http://www.fjbys.gov.cn/jxzq/fwq/201208/t20120820_19227.htm)下载申报流程操作手册。
各单位在就业公共网填写注册信息时要特别注意,一旦注册后就无法对注册信息进行更改,请务必将单位联系人等信息填写详细,以便见习人员联系。同时,注册时需填写单位隶属、业务主管部门等信息,请各单位与我中心先联系并审核通过后再填写,否则未事先备案的单位,人才中心将不予以审核操作。
三、待见习岗位于福建就业公共网发布,见习单位与毕业生达成见习意向后,需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详情见附件3,下同),填写《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花名册》,附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报送我中心。
四、我中心收集好材料后报送省公务员局备案,材料经省公务员局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见习毕业生纳入2014年省级千名就业见习计划。
五、见习期间的相关管理服务请按照闽人社函〔2014〕288号文件执行。
六、毕业生见习结束后,人才中心将组织见习单位提交《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发放表》、《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请表》及《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考核鉴定表》,届时将统一进行通知。
备注:1.见习单位范围:省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在闽单位和在榕非公有制企业;
2.见习对象条件:毕业三年内离校未就业的省内高校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持有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待就业报到证)
更多信息请查看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