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
来源:山东省滕州市教育局 阅读:750 次 日期:2014-09-04 15:26:04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4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近期,我们接到部分考生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时间和考试次数等问题的咨询,为方便广大考生及时了解我省考试动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教育部批准,2013年起我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点,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鲁教师发〔2013〕1号),自2014年开始,我省每年上半年集中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和认定工作,下半不进行考试及认定工作。

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执行国家考试标准,使用国家考试大纲,由国家统一命题,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了解国家考试科目、内容等信息,下载考试大纲和考试标准。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负责,报名、考试时间及相关安排一般在年初向社会公布。笔试报名、考试时间,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s.gov.cn)的公告。

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由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具体负责,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报名、考试时间,请及时关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sdjszg.cn/)或各市认定机构有关公告。

三、在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教师资格修习教师教育类课程、进行教育实践(见习和实习)的具体实施办法出台前,非师类毕业生报名条件、认定程序仍按现政策执行。

四、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教人〔2001〕4号文件印发)等有关规定,申请教师资格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但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学业成绩单等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因此,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证书前,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

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4年8月25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东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 山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人才招聘| 网站声明| 网站帮助|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简要咨询须知| 加入群交流| 手机站点|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 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