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转发2014年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通知
来源:南沙教育信息网 阅读:1619 次 日期:2014-09-05 16: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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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教育指导中心、直管中小学校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现将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关于开展2014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穗教资办〔201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4年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继续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网上报名登录“广东省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jszg.gdhed.edu.cn)的“网上报名”栏目。我区教师认定工作执行市的有关规定,从9月20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资格认定。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一并执行。

一、受理申请时间:

(一)网上申报:2014年9月20日至9月30日;

(三)现场确认:2014年9月28日至10月9日的工作时间。

二、受理部门:南沙区教育局(地址:南沙区凤凰大道一号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54号)。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思想鉴定意见

1.我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正式教师,由所在单位出具思想鉴定意见。

2.南沙区户籍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思想鉴定意见。

3.非南沙区户籍社会人员,但人事档案挂靠在南沙区人才交流中心的,由区人才交流中心出具思想鉴定意见。

4.上述情况以外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体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体检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要求,申请人在网上下载《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并填好个人资料及贴上相片(与上传相片要一致)自行到广州市南沙中心医院(地址:南沙区丰泽东路105号,体检时间:2014年9月23日至30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除外)或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地址:市桥清河路2号,体检时间请留意番禺区教育信息网的通知,网址:http://www.pyedu.cn)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且当年有效(体检结果在现场确认教师资格申请时提交)。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进行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并按以下顺序和要求整理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网上生成及下载用A3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请严格按照系统打印说明设置好打印页面,本人在指定处签名,贴近一年1寸免冠半身正面红底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及申请人页);

4.学历证书复印件;

5.学历鉴定证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复印件;

7.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师范生需提交学业成绩单复印件;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9.近一年小1寸红底免冠半身正面1张(贴在照片页上);

10.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A4纸复印)的,需携带原件现场核对,序号2至9按顺序装订成册。

(联系人:钟云宇,电话:34683341;何仲辉,电话:39053982;郭银妹,电话:39914119)

二O一四年九月五日

2014年广州市南沙区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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