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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安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市直及以上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步伐,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现就开展2014年技师、高级技师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一)评审范围
1、申报人员范围
驻泰各企业中已通过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的在岗人员或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专业教师。
2、评审等级和职业(工种)范围
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评审范围为国家已公布职业标准且设有技师或高级技师等级的职业(工种),具体职业(工种)请登录查询www.lm.gov.cn(中国就业网→职业技能标准→职业(工种)查询)。
实行全国或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工种)、已开展技师或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的职业(工种),不再列入技师、高级技师评审范围(统一鉴定、社会化考评职业工种见附件1)。
申报评审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范围、名称、职业资格等级须与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国家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相一致,凡申报材料填写不一致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二)评审条件
1、申报技师人员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连续从事本职业15年以上,并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10年以上且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任职2年以上;
(2)技工学校高级班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中级班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8年以上且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任职4年以上;
(3)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2年以上,获得省、市行业级或市、县(市、区)级技术能手称号,或从事本岗位工作并能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获省行业级或市级技术革新成果奖励的生产一线人员,可破格申报技师资格。
2、申报高级技师人员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具有技师职业资格3年以上;
(2)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5年并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技术能手称号及同等以上奖励,或从事本岗位工作并能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并获国家级或省级技术革新成果奖励以及同等以上奖励的生产一级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技师资格。
按照评审与培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申报评审技师、高级技师须经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个人需提报以下材料:
1、《2014年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见附件4,使用A3纸打印,一式3份)或《2014年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见附件5,使用A3纸打印,一式8份);各单位需在《评审简表》中的“呈报单位(盖章)”处盖章后申报。
2、《技师职业资格申报表》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表》(见附件2、3,使用A4纸打印,技师一式1份;高级技师一式2份);
3、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技师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申报高级技师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反映本人任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工作总结1份(不少于1500字);
5、近三年来反映本人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成果、本人发表的与所从事职业有关的著作、论文及技能竞赛、先进生产者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呈报单位公章。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提报以下材料:
1、单位对申报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评审人员进行培训的培训计划及其理论、技能考核试卷各一份;
2、《2014年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汇总表》(附件6)或《2014年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汇总表》(附件7),使用A3纸印制,并提报Excel电子版表格,其中“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获证时间”在文本格式设置下参照“1976.01”格式输入;“职业年限”参照“19”输入;“身份证号”和“原证书编号”在“文本”格式下输入,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受理。
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申报人员的信息按照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录入要求,录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通过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上报完整的职业资格证书信息。
(三)单位报送材料要求:
为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各县市区及其他呈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分类,按照申报人员的职业(工种)归为机械综合类、饮食服务类和交通汽车类等3类,其申报材料及相关表格分别分类上报:
1、将申报材料分别按三个不同类别编号整理,同一单位的申报材料应通过编号体现排序。
2、按三个类别分别填写《2014年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或《2014年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汇总表的编号排序要与申报材料编号排序一致。
3、申报技师职业资格的须将所有申报人员的《2014年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附件4的A3纸打印件),分别按三个类别的编号排序装订上报。
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呈报材料应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准确,打印正规、整洁,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个人材料必须一人一个档案袋(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需将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别装袋),档案袋封面上写清姓名、工种、申报单位以及内装材料的名称和份数(材料原件由市高级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无误后退回)。不符合规定的退回重新填报或不予受理。
三、考核与评审
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确认,采取单位推荐、培训考核、组织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凡申请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评审的人员,必须先由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个人申报一律不予受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一线高技能人才和长期从事技能人才管理培训的人员组成技师评审委员会,统一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技师评审通过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请省厅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评审则是由评审委员会对高级技师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初评通过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到省厅参加全省高级技师评审,合格者,确认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四、申报时间
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有关评审信息和表格下载请登录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网址:www.sdta.lss.gov.cn),业务咨询电话:6991317,联系人:马 莉
2014年9月9日
附件:
1、统一鉴定、社会化考评职业(工种)目录
2、技师职业资格申报表
3、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表
4、2014年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
5、2014年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
6、2014年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汇总表
7、2014年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汇总表
附件详情请参考:http://www.sdta.lss.gov.cn/modules/tarlhsb/resource/article/2014/09/15//7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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