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致陕西省国家司法考试考生的公开信
来源:西安司法局网 阅读:1064 次 日期:2014-09-16 11: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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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朋友们:

你们好!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20日、21日举行。我省各考区将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严厉查处作弊行为,全力营造诚信参考、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为确保全体考生顺利、安全参加考试,避免不必要的失误和意外发生,我们特向考生提示:

一、请于9月5日至19日期间自行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确实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局打印。考生须同时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请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信息和注意事项,牢记考试时间,核实考点名称、地址及所在考场,提前做好应考准备。考试开始30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三、各考点学校门口将设置安检通道,每场考试前请考生提前50分钟到达考场。请不要携带各种电子产品、金属用品等物品;携带饮品要开盖接受检查。各考场门口将检查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随身携带物品,除规定的必备文具外,严禁携带下列物品进入考场: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用品、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等物品。禁止带入考场的随身携带物品务必统一放在指定的位置,违者将以违纪论处。

特别提醒:我省延安考区为考生统一配发文具用品,实行“裸考”政策,所有考场已配备考试用笔:黑色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考生每场考试使用后须放回原处,不得带出考场。考生参考时,除带齐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外,其它自备文具及资料,均不得带入考场。

四、考试开始30分钟内,请仔细检查姓名、准考证号是否填写正确,试卷上的条形码是否粘贴到答题卡的指定区域。考试开始30分钟后,仍未按规定在试卷、答卷(答题卡)标明的位置填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或者不粘贴条形码的,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停笔,起立并保持安静,经监考老师清点试卷、答卷、答题卡无误后方可离开,严禁将试卷、答卷、答题卡带出考场,违者将以违纪论处。

六、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搞作假舞弊,坚决抵制利用“高科技考试作弊器材”等违法违纪行为。考试期间,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无线电监测、考场无线电信号全屏蔽、使用金属探测仪、考试过程全程录像等措施,通过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各种作弊行为。

各位考生朋友们,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秩序良好的应试环境是我们全体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也是每个考生应尽的义务。我们真切希望所有考生朋友自尊、自强、自信,放弃侥幸,诚信应考,公平竞争!衷心祝愿你们在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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